114學年擬加考數乙 高中師怒:歷史錯誤竟要再重演兩年

大學招聯會考量高中教學以及大考中心命題規畫,今天宣布分科測驗擬於114學年恢復加考數學乙。本報資料照片
大學招聯會考量高中教學以及大考中心命題規畫,今天宣布分科測驗擬於114學年恢復加考數學乙。本報資料照片

大學招聯會考量高中教學以及大考中心命題規畫,今天宣布分科測驗擬於114學年恢復加考數學乙。消息一出,卻讓不少高中教師、家長群組炸鍋,有教師認為今年高一都還沒分組,113學年加考數乙絕對還來得及,「歷史錯誤竟還要重演兩年」;也有家長表示,當政策發現有問題,就該趕快改,不該再讓現在的高一、高二學生再當一次白老鼠。

對於招聯會決策,全中教秘書長許麗吉表示尊重但遺憾,她表示,今年高一都還沒選組,113學年加考數乙絕對還來得及。她說,少子化情況下,孩子需求應該是教育政策最大考量,且若重要考招制度要在三年前公告也很奇怪,分科測驗級距、應考母數甚至今年才公布,標準不一。

北一女中數學教師吳銘祥也表示,要考數乙不單是高中師生的建議,相信很大一部分也是大學端的想法。他說,若高中端、大學端都有靠著數乙學科的選才需求,考招制度卻沒辦法對準,甚至還說是意見整合不夠,「這件事大有問題」。

吳銘祥也進一步說明,就大學選才上,在分科測驗中沒考數乙所造成的影響、問題不勝枚數,像是改以數甲作為參採,或是乙學測數A成績進行級分換算,這些大大凸顯其問題嚴重,如何解決這樣亂象,其對症下藥解決之道,不言而喻。

而回到數學領綱中,吳銘祥表示,對於高數學需求的學生,可以修習數學A、然後修習數學甲。對於不同面向數學需求的學生,可以修習數學A、然後修習數學甲或數學乙;對於低數學需求的學生,可以只修習數學B。有鑑於高中學生不容易太早定向,數學課程綱要的設計盡量使轉軌不致太困難,使得在高二修習數學B的學生,有機會補足數學乙所需的先備知識而選修數學乙。

 

吳銘祥說,學測及分科測驗的考試目的,主要是作為大學端「鑑別」學生的學習成果,是否符合該校系能力需求,因此也凸顯大學端選才時各向度指標之必要性。舉例而言,一道菜色之評比,色、香俱全後,但是「味」無法提供評測,迫使評審以色、香評分作為「味」的評比,這樣的評比合宜嗎?

全國高級中學家長大聯盟監事長張錕盛家有兩名高三生,目前都在準備個人申請。他怒批,孩子之所以不考分科測驗,就是因為國文、英文、數學已經在學測定生死,「連考試的機會都被剝奪了」。

實際上大考中心統計,今年逾七成學測生兼考數A、數B,張錕盛質疑,今年學測數A考太難,也讓不少同時跨考數A、數B的自然組考生在放榜後成為「社會組學生」,改填商科、法科,卻讓社會組名額被排擠,顯見考招制度已與新課綱適性發展理念背道而馳。

張錕盛表示,招聯會成員自己不是高中家長,就不知道孩子有多痛苦。他也說,這項政策從頭到尾就是錯誤思考,卻沒人因此下台負責。尤其錯誤政策發現有問題就要趕快改,不該再讓學生當白老鼠,沒想到卻還要再多錯兩年,甚至還雙重標準,相當不負責任。

「心中想改隨時都可改,不想改就會找理由」一位不具名高中教務主任也說,高一現在才要選班群,根本不存在「來不及」這件事,尤其招聯會現在也才公告113學年各大學繁星、申請入學學測數學參採基準,何不選在高一入學前就公告?種種說詞在於「人心」,無奈歷史錯誤竟還要重演兩年。

分科測驗 數學

延伸閱讀

雞兔同籠的社會正義?美國教育的「數學課戰爭」之亂

加考數乙有進度 國、英何時恢復? 招聯會這樣說

113年大學參採學測數學曝光 數A略增 數B、不採計略減

明年分科測驗加考數乙落空 招聯會:研議114學年恢復

相關新聞

東海繁星近滿招 獲辦學績效卓越獎

一一三學年度大學繁星甫放榜,少子化下,各校缺額總計達一七一三個,創近五年來最多,但東海大學招生逆勢衝高接近滿招。東海打出...

繁星缺額5年最多 頂大未招滿

一一三學年度升大學繁星推薦昨公告第一類至第七類學群錄取結果,錄取率為百分之六十四,較去年略增,但未招滿的缺額數總計一七一...

特殊選才 竹商張可妲上台大農經

新竹高商國際貿易科高三生張可妲出生農民世家,從小協助父母擺攤銷售、舉辦食農教育講座,對農業發展展現高度熱忱,近日經特殊選...

才寄存440名額 真理大學擬再停招6學系

教育部日前公布一一三學年大學學士班核定招生名額,真理大學才寄存四四○個名額,近期傳出該校日前召開行政會議,決議校內六個學...

英聽測驗一試20.54%考生拿A 有5499人不及格

大考中心今天公告113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成績,並說明相關統計資料。今年第一次考試共計9萬8188人應考,今...

台成清交減招 多砍熱門科系名額

國內大專校院步入一一三學年招生,根據教育部統計,台大學士班提供三五一○個名額,較去年減少,另外包括成大、清大、陽明交大等...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