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黃曙光指有立委阻撓潛艦國造 馬文君:影射殺傷力最強

台大「林智堅條款」上路 研究生協會指仍有二大疑慮

國立台灣大學日前於教務會議通過相關辦法要求各系建立論文品保機制。圖為椰林大道。報系資料照
國立台灣大學日前於教務會議通過相關辦法要求各系建立論文品保機制。圖為椰林大道。報系資料照

國立台灣大學日前於教務會議通過相關辦法要求各系建立論文品保機制。研究生協會會長許冠澤表示,學校通過若系所3年內有2件違反學術倫理撤銷學位案,「得」由校方成立委員會訪視,但論文是研究生和指導教授的事,卻要因少部分違規而調查整個系所;再者,「得」代表可成立可不成立訪視委員會,未來由誰判斷、依據何種標準,也可能有爭議。

根據「國立台灣大學精進學位論文品質實施辦法」,各系所學生學位論文三年內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經審定撤銷學位達二件以上,台大將成立精進學位論文訪視委員會,訪視結果將成為未來資源分配,甚至增設、變更、合併乃至於停辦系所等參考。

許冠澤表示,辦法訂定3年內有2件違反學術倫理撤銷學位案,得由校方成立委員會訪視,但學術倫理是最基本的要求,且是研究生和指導教授間的事,不應因為少數人的缺失而調查整個系所,遑論作為停辦、合併等依據。

許冠澤也指出,且辦法為「得」由校方成立委員會訪視,代表可成立亦可不成立,由誰來判斷是否成立、依據標準也有疑慮,「是依行政端喜好?還是社會輿論大小?」且也可能不成立,那辦法也就淪為象徵意義。

但許冠澤也指出,正式上路的規範也有符合先前的訴求,如希望平衡教師教學壓力,讓各系所設立指導學生人數,也應由學校協助訂立,從源頭預防。

據了解,國發所去年九月已經修正博士班修業辦法,專任教師指導每學年度入學博士生以二名為原則,兼任教師指導最多一名,與碩士生合計最多三名,碩士在職專班合計不超過五名。

台大副教務長陳林祈表示,如理工醫農等相關學系,通常一年允許指導2至3名碩士生,又部分領域因名額增加,老師年也可能帶領4名碩班生,但若指導教授接大型計畫需較多研究生協助、其他教師因故無法繼續指導學生,也能彈性加人。指導學生需要花心力,學生收得多也要看教授是否忙得過來,或需較多研究經費支應,不會讓學生無限膨脹。

教務長王泓仁則談到,站在學系自律的角度,希望回歸系所討論教授指導學生數;也在行政上設立訪視委員會機制,未來若有必要,力度將比以前更強,且能介入系所解決系統性的問題。

【文教熱話題】

▪ 【專題】數位原生世代大揭密 青少年邊玩邊學的網路世界
▪ 【專訪】從小「超愛講話」斜槓學生兼網紅 她如何做到14歲YT就有8.6萬訂閱?
▪ 【專訪】親子3C衝突一招化解 媽媽「不窺探」的溫柔:社群就是孩子另一張臉
▪ 【專訪】青少年社群成癮逼瘋爸媽?心理師的殘酷領悟:快50歲感覺快被淘汰
▪ 【專訪】高三生YTR企劃拍片剪輯一手包!父母默默關注、大方贊助設備
▪ 【專訪】社群如雙面刃有好事有壞事 高三生愛用Study With Me讀書變自律!
▪ 「數位原生世代」學習神器調查 直播「讀書」竟有百萬人搶看?
▪ 【街訪】封鎖爸媽的原因竟是...青少年都在用的APP你聽過幾個?
▪ 【街訪】學霸都下載什麼App? 直擊Z世代數位學習工具

台大 台灣大學

延伸閱讀

台大管考論文品質 設原創比對、教師指導人數標準

台大「林智堅條款」上路 各系所需訂定教授指導學生數

嘉大爆系主任性騷女學生 緊抱、摸腰、挖破褲洞 校方:停聘調查

陳明通案 教育部:尊重台大查處結果

相關新聞

雙語大學計畫 新增政、清、台科大

教育部公告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第二階段,重點培育學校除第一期已獲核定的中山大學、成功大學、台灣大學、台灣師範大學等...

獨/首年補助7.7億! 重點培育大學增3校 政大、清大、台科大入列

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第二階段開跑,教育部表示,第二期重點培育學校除第一期已獲得核定的中山大學、成功大學、台灣大學、...

台日半導體合作 陽明交大攜工研院、九州大學簽MOU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今(7)日就半導體、智慧載具、綠能三大領域,與工研院、日本九州大學達成共識簽定備忘錄,未來將攜手三大...

資通訊外加名額 台清交被調降

因應資通訊產業缺工,教育部配合行政院,於一○九學年推出「精進資通訊數位人才培育策略」,大學資通訊相關科系均可外加百分之十...

獨/國立大學資通訊外加名額砍半 台清交113學年減招

因應資通訊產業缺工,教育部配合行政院於109學年推出「精進資通訊數位人才培育策略」,大學資通訊相關科系均可外加10%招生...

陽明交大「外加名額」開中醫學系 醫學會:突破總額管制更混亂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外加名額」開中醫學系學士班,台灣中醫臨床醫學會今天呼籲落實高等教育醫事人力總額控管,避免人力失衡,衛福...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商品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