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伸狼爪…嘉縣校園性侵頻傳 議員建議連坐懲罰
嘉義縣校園性平事件頻傳,議員今在質詢時提出,去年校園有性騷擾9件、性侵害4件,共13件,平均每個月都有1名學童受害,希望教育處提出更有效的懲處方式;教育處長李美華說,依教師法相關規定,教師對學生性騷、性侵等案件相當嚴厲,依情節最終將終身不得聘任。
議員黃嫈珺說,嘉義縣教育醜聞今年4、5月頻傳,包括國小校長酒駕遭判6個月並解除職務、國小校長對女童伸狼爪且8年後還約見面被告、體育老師叫同學拿球砸頑皮學生,去年還有已婚獲獎校長拍不雅照威脅小三拒分手。
黃嫈珺強調,性騷擾、性侵害等案件非同小可,不只嚴重影響學童身心靈,就連父母也會難過不捨,甚至為了孩子成長環境,選擇舉家搬遷,「嘉義縣平均每個月就有一名學童受傷,這是非常要不得的事情」,居然一而再的發生。
「難道這種有不當行為的校長還能當老師嗎?」黃嫈珺說,這些校長都是知識分子,被解除職務還能當老師,教育處顯然管理不彰,應考慮讓長官連坐處分、風聲鶴唳,呼籲、勸導是沒有用的,希望縣府教育處提出更有效懲處方式。
縣長翁章梁答詢說,「我們希望不發生事情,但這涉及很多教育管理問題」,發生所有性平案件都依程序處理,最近有許多案件不斷出現,已在私下場合和李美華溝通,這部分一定要嚴管,很多教育管理問題都要檢討。
李美華說,教育處不容許師對生性平案件,已列入重要學務工作,校內每年都有4小時性平教育,依教師法規定,若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屬實,將依情節輕重決定終身不得聘任或1至4年不得聘任,調查期間則是2至4個月暫停職務,直到調查報告由性平會決定後續事宜。
「或許還有些受害者不夠有勇氣說出口,請所有受害學生都可以和我聯絡。」黃嫈珺說,校園內性平案件無追溯期間限制,不論發生時間多久,只要是在求學期間發生,學校師長若對學生做出不當行為,都是可以追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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