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教師加班補休一國多制 盧秀燕宣布中市教師補休假延長為2年

立法院去年6月通過「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案,「補休假」放寬為「2年內休完」,但全國各縣市教師補休假期限不一。台中市長盧秀燕重視教師權益,並為了穩定教學品質,今日宣布溯自112年1月1日起比照公務員,校長及教師加班補休由1年延長為2年;校長及教師如遷調到市屬學校,得於原補休假期限內至新任職學校續行補休。
有關校長及教師加班補休期限,教育部日前函文各縣市政府,高中以下學校由各主管教育機關依權責辦理;盧秀燕市長考量台中市校長及教師利用假日協助學校事務活動,2年內補休是應有權利,因此決定將加班補休由1年延長為2年。
至於校長及教師調遷續行補休一事,雖然教育部並未明訂,盧秀燕指示教育局依行政院相關規定,決定給予台中市內調動的校長及教師,以及外縣市調到台中市的校長及教師補休假,可於原補休期限內至新任職學校續行補休。
盧秀燕也呼籲各縣市政府,對於台中市遷調過去的校長及教師,給予同樣的續行補休假待遇,全國一致,保障校長、教師權益,穩定教學品質。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