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退撫條例/禁現制轉新制 高教憂不利留才
立法院近日審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希望解決新世代公教人員包袱。但大學端指出,草案不允許現制結清年資轉入新制的機會,退休制度惡化、民間企業則積極搶才,恐讓中生代的高教人才加劇流失。
根據政院版的公教退撫新制,一一二年七月一日後,初任公教人員將採確定提撥制,由個人退休金專戶和退撫基金脫鉤,不必面對退撫基金破產問題且可自主管理投資,相較現制更有彈性,不過由於草案排除現制人員轉入新制機會,在教育界引發議論。
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理事長、中央大學校長周景揚形容,「過去是大家都在同一個池塘中,新制將不再加入池塘,但池內的水還是愈來愈少。」
周景揚談到,新制改革是攬才所需,但舊制中的學者受年改挫折,跟新人比,制度又比較差,再加上台灣教授薪資不如鄰近國家,業界捧著高薪搶人,若又不允許現制人員結清年資轉入新制,恐讓高教人才流失更趨嚴重。
顧及高教攬才與留才,周景揚認為,應給現制人員選擇新制的權利,或給予增加學術研究加給等補助措施。公立大專教師現在最高薪點為七七○點,建議可由主計總處評估、精算一年所需資金,於上調薪點級數、加給上著手,這應是教育部權責內可嘉惠教授的做法。
靜宜大學監察人陳振貴則認為,為避免退撫基金破產,將退休基金專戶和退撫基金脫鉤,是一條不得不走的路。不過若是排除現制人員轉新制,加上年改壓力、少子化減聘専任教師、私人及外國企業搶才,必然會使大學留才雪上加霜。
陳振貴強調,好的政策應是「短空長多」,讓現制人員結清後加入新制,預計可省下相當比例的退撫經費,且可使月退休金基金的破產速度減緩至少兩至三年;如果加上雇主增額提撥等,可使大學端對中生代教授留才有更堅強的利基與誘因。
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表示,現制與新制各有優缺與特色,兩者沒有絕對優劣,未納入現制轉新制,是基於財務考量等因素。至於是否納入現制轉新制、學校在提撥上給予更多彈性等,目前在立法院都有立委提出,後續逐條審查時,將會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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