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紓困貸款規則修改惹議 教育部澄清
受到疫情停課影響,不少私立幼兒園面臨經營危機,教育部提供紓困貸款,但近日修改規則惹議。教育部今天解釋,只刪除「停業」等字眼,其餘條件不變。
COVID-19(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俗稱新冠肺炎)疫情三級警戒期間,幼兒園停止到園,退費壓力使不少業者面臨經營危機。政府提供私幼業者紓困貸款,但教育部近日修改紓困補助規則,引起業者議論,擔心要重新跑流程。
對此,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今天解釋,會刪除申請條件中「依政府規定,停業一個月以上」等文字,是考量5月18日起是宣布「停課」,「並未宣布機構停業之意」,其餘條件沒有改變,私幼業者仍可依規定申請紓困貸款。
依照「教育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教育事業資金紓困貸款作業要點」規定,業者在民國109年2月到110年12月間,任連續2個月的平均,或是任一個月執行業務所得總額,較比較基準(108年同期、110年任一個月等)減少達15%,即可申請紓困貸款,最高可貸新台幣600萬元。
除了紓困貸款,政府也有提供紓困補助,補貼私立幼兒園(含準公共幼兒園)教職員工薪資及營運成本,以僱用教職員工人數計算、每人上限4萬元。
教育部表示,目前紓困補助已審核通過1212園,並陸續撥款中,已有園所收到款項。後續會依照從速、從寬、從優、從簡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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