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到底在想什麼?無法言說的創傷會造成「災難性孤獨」
殺人犯和受害者之間的關係可用不同的方式來概念化。
殺戮可以視為一種原始的連結形式,就像早期的狩獵社會和獵物之間儀式化的、神奇的連結中所看到的。格蘭德(Grand)分析了「惡性創傷」受害者的內在生活,這些人會繼續犯下兒童虐待及其他形式的暴力。
她發現,作惡者往往是受到無法言說的創傷倖存者,這種無法言說的創傷會造成「災難性孤獨」,是那些遭受重大創傷的倖存者的核心經驗:「這是一種充滿仇恨、恐懼、羞愧和絕望的孤獨。」
她表示之所以會發生暴力循環,是因為創傷受害者渴望讓其他人感受到自己深刻的孤獨經驗;對他人的虐待是虐待者試圖「解開災難性孤獨之謎的一種嘗試。
與其他人類互動的形式不同,邪惡本身見證了孤獨與相互性之間矛盾的需求,這些矛盾的需求縈繞在創傷記憶周圍。」
換句話說,這樣的人僅能透過讓他人受苦的方式,與他們產生情緒連結,這代表無意識為了消除作惡者童年身為無助受害者經驗的一種嘗試。個體不是認為自己是受害者,就是那個不斷向早期迫害者尋求報復的人。
格蘭德認為,創傷會毀滅受害者的核心自我,而加害者需要能夠否認受害者的人性核心。加害者感受到內在的死亡和空虛的「無我」(no-self)狀態,此為一種病態的自戀形式。這樣的人透過「將孤獨銘刻在受害者身上」的方式,嘗試擺脫自己的孤立。
格蘭德因此認為,有一種「邪惡的關係連結」存在著,意味著邪惡是一種關係模式,亦是試圖處理孤獨的一種方式:「只有在邪惡的情境下,才有可能在孤獨的巔峰和死亡的懸崖上,與另一個人完全接觸。」。她認為,某些邪惡的受害者會成為加害者,是因為這樣他們就能夠回到加害者身邊,經驗到「一種矛盾式的確認性關聯」。
格蘭德承認,她有時候會以邪惡的方式對待受到嚴重創傷的個案,例如,在一位女性個案的案例中,她提出自己被父親性虐待的疑慮。這讓格蘭德很擔心這位個案的父親可能因為認為格蘭德對個案植入錯誤的虐待記憶,而向她提告,因此,她暗示個案這個想像更具有象徵意義,而非真實發生事件,以此來放棄她的個案。由於她透過否認個案對自己過去的疑慮來犧牲她的個案,並讓自己獲救,因此分析師感受到「不真實、隱微的脅迫性,並且暗自感到羞愧」。
奈特(Knight)也從宗教和哲學的根源中移除了邪惡的概念,並且在精神分析中重新框架邪惡。她以自己對連環殺人犯的研究為基礎,將邪惡定義為具有破壞性的攻擊,是一種對他人展現的暴力行為。
奈特的定義包括造成受害者痛苦時所感受到的施虐快感部分,她認為這是她對邪惡的定義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她相信,由性慾所驅動的連環殺人犯是真正的邪惡。對她來說,邪惡是有預謀的暴力,但也可能是知覺到威脅,或感受處於危險之中的反應。
她指出,這些殺人犯利用攻擊來保護脆弱與不足的自我感,他們對這個充滿仇恨與危險的世界感到恐懼。他們之中大多數的人都曾經歷創傷、虐待的童年,身邊有著懲罰、拒絕、憎恨他們的照顧者,或者是有非常掌控型、嬰兒化的母親,而這些早期迫害者的鬼魂依舊糾纏著個體。許多連環殺人犯是性工作者的孩子。
對某些殺人犯來說,對他人的攻擊就是在無意識中攻擊童年早期的迫害者;這是對早期遭受到的痛苦與無助的報復,或是對過去受辱經驗的重演,因此,受害者是過去那些折磨個體的人的一種象徵性表徵。
殺人犯脆弱的自我感在發展中根植於過去的早期創傷,這造成了仇恨、憤怒,以及對復仇的需要。對他人的施虐代表了憎恨世界的象徵性表達。
奈特認為,攻擊既是與生俱來的,也是在人際關係中的反應。她指出,即使連環殺人犯是在保護他們脆弱和病態的自我感,也不能因此合法化他們的罪行,儘管這能讓我們理解他們的行為;她認為這些人很壞,但並不瘋,他們之中很少有精神病患者。
艾根(Eigen)指出,被謀殺的受害者是「殺人犯曾經脆弱不堪的嬰兒自我的替代」,因此,這種殺戮消除了殺人犯任何潛在弱點的外部徵兆。殺人犯試圖透過受害者來擺脫自己的無助;謀殺消除了依賴,也消除了「貪婪的差異性和不平等」。殺人犯以犧牲他人為代價來確認自己的獨特性。「至少在此刻,個體感到自己凌駕於一切、無所不知。謀殺將一切變得簡單⋯⋯此刻,時間靜止了。」
吉力根(Gilligan)發現,童年期難以忍受的羞愧是一種成年期潛在暴力的標記。他的暴力受試者多數都有遭受童年嚴重虐待與羞愧的經驗。他認為,羞愧最初是一種痛苦麻木或死亡的經驗,而身體會以麻痺自身的方式來反應,進而導致冰冷的感受。個體無法以社會或文化的方式來躲避或表達他的羞愧,這種問題通常會伴隨著缺乏感受到內疚或愛的能力。
吉力根認為,強烈的羞愧與自我憎恨的結合會產生可怕的行為。童年時期受到無情的羞辱會導致一個人認為自己很壞,或者在某些部分有缺陷,因而看不起自己也蔑視他人。然而,羞愧也能預防不良行為與提升自我覺察。
許多精神病態的人格在面對威脅時,會試圖避免感覺羞愧的經驗。他們的反應是試圖成為支配者,藉由威脅他人來隱藏自己的羞愧,進而保護自己。羞愧往往會導致敵意,而連環殺人犯會利用暴力來抵禦他們缺陷、空虛的自我感,「對一個看起來與自己一樣可恨、充斥報復的世界,充滿無能的憤怒和報復感。」
復仇對連環殺人來說,是一個很重要的動機,這些男性殺人犯普遍憎恨女性,或是對特定的女性感到憤怒。變態地尋求刺激與支配受害者的需要,則不太會是連環殺人的普遍動機。
戈德伯格(Goldberg)指出以下可能導致個體逐漸適應暴力行為的步驟。遭受虐待所感受到的羞愧與羞辱感,加上無法對自己和他人表達這種傷害,會導致個體形成自我蔑視(self contempt)。
自我蔑視會轉化為蔑視他人,個體進而尋找機會表現出這種蔑視。接著,他會找到一個讓他無意識想起曾受傷害與遭羞辱的脆弱受害者。他對這個受害者施暴,這樣的行為會帶來一種平靜和優越感。
戈德堡指出,只有在極端壓力情況下才會訴諸暴力的人,需要額外的步驟失控,並犯下暴力行為。他與他人和睦相處,直到某種暴行發生在自己、某個對他來說重要的人身上;他會認為這是不公平的,對社會秩序失去信任。他無法清楚地表達憤怒的感受,這種無能為力的感覺導致自我憎恨。這種無法忍受的感覺會讓個體對那些他認為應該要對這種暴行負責、或是那些沒有阻止暴行發生的人,感到憤怒與困惑。他會正當化或合理化他的蔑視,對那些他認為應該負責的人去人性化,於是他能冷漠地對受害者施加暴力。然後,他會感到羞愧、後悔及自責。
戈德堡對犯罪者的心理治療處遇方法奠基於他對破壞性行為的觀點,也就是破壞性行為源於未被承認的羞愧和絕望。
幫助個體認知他痛苦背後的羞愧。
羞愧經常被誤認為是生理上的不適,或者被理解為內疚或其他情緒。戈德堡追溯了個案羞愧感的來源,它們經常是源於個案被對待的方式,這種對待方式會形成懲罰性的負面內在聲音,指責他的成人行為,就好像他早期的照顧者在童年時指責他一樣。
治療師會鼓勵個案與另一個關懷他的人討論他的羞愧感,讓他檢驗並否認那些對他不公平的感受。幫助個案理解他並不是一個人面對痛苦,因此支持性團體很有幫助。個案受到鼓勵表達童年的真實渴望,以及因為無法獲得渴望的親密感而產生的憂鬱。
個案會學會如何使用情緒語言、如何用情緒表達的語言來溝通他的需要,以及何時適合這麼做;學習以他想成為的樣子與他人談話。這些技巧能讓個案停止因為被羞辱、覺得羞愧、脆弱時,而迴避他人,或在處理衝突的內在素材時感到懦弱的惡性循環。最後,他可能會受到鼓勵,並藉由參與利他活動來幫助他人處理有毒的羞愧和絕望感。
阿拉格納(Aragno)在針對邪惡根源的精神分析研究中指出,同態復仇的反應(talionic response),也就是以眼還眼的觀念,會產生無休止的復仇與毀滅。她也指出,「尋找代罪羔羊、手足競爭、部落主義、對統治和權力的渴望、貪婪、偏見、極端主義、剝削,以及人類獨有的、以造成痛苦為樂之特質」的重要性。除了列舉出這些會造成邪惡行為的因素外,她又加上手足競爭與其相關的嫉妒,以及過度的野心。
(本文出自《理解邪惡》,心靈工坊出版,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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