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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業人員國考變革 律師400分門檻擬退場

圖為國考示意圖。圖片來源/ingimage
圖為國考示意圖。圖片來源/ingimage

國考變革,未來法、檢、律師及法制人員將採四合一考試,草案進行相關流程後,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對於律師國考的400分門檻是否跟著退場,考選部近日說明,初步規劃採比例及格制,而非門檻制。

行政院會6日通過考試院會銜的「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草案,未來將送請司法院會銜,會銜完畢後由考試院函請立法院審議,並由考試院統一對外發布。

根據草案規劃,未來法律專業人員將採四合一考試,考生無論想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或法制人員,皆須參與由考試院主責的法律專業人員資格考試,依序通過第一試與第二試法律專業考試,並獲取筆試及格證書,接著須參加一年實務學習及格,且取得法律專業人員資格證書。

最後,考生可依志願取得律師證書,或是法官、檢察官、法制人員的甄選資格。

新草案引起社會討論,考選部昨天發布新聞說明考選端議題,包括草案涵蓋範圍以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法制類科進用的法制人員。

目前司法官、律師及法制人員應考資格均不相同,考選部說,為提升考試效能及銜接法學教育,未來資格考試第一試應考資格除須為法律相關系所外,對於非法律相關系所畢業者,規劃將以至少修習指定科目7科合計20學分為思考方向,雖較嚴格,但更符合法律專業養成要求。

對於資格考試方式與現行司法官律師考試的差異,考選部解釋,資格考試第一試採測驗題型,第二試採申論題型,考試方式與現行司法官、律師考試相同。

第二試原則不再列考國文及選試科目,主要是考量語文能力在教育階段已充分磨練,且選試科目宜在職域分流後深化精進,也減輕應考人負擔。

至於未來資格考試錄取率與訂定依據,以及是否廢除律師400分門檻等社會關注問題,考選部說,資格考試錄取率將以過去實際報考及錄取人數相關統計資料為基礎,參酌社會期待、政府需求及實務學習容訓能量,會同產官學界共同訂定,初步規劃採比例及格制,而非門檻制。

考選部也說,未來資格考試一、二試的免試人員範圍與現制相同,意即符合現行律師考試規則第6條、第7條規定者為限,例如實任法官、檢察官或曾任公設辯護人6年以上者,得申請兩試全免,核定通過者得由考試院發給資格考試及格證書。

考選部認為,考試整合後,取得法律專業人員資格者,除得擔任律師外,亦得分別報名法官、檢察官、法制人員甄選、甄試,可減輕應考人準備資格考試的負擔及有多元選擇。

草案涉及權責機關還包括司法院及法務部,考選部說,將隨時關注各權責機關所發布的相關訊息,陸續蒐集相關資訊適時回應,盼相關規範能更臻周全。

司法院 律師 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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