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型專班 估招逾2千國際生
教育部昨於朝陽科大舉行一一三年大學校長會議,教育部和經濟部推「促進國際生來台暨留台實施計畫」,擴大延攬僑外生並留用,預計本月底將於越南、印尼、菲律賓設立海外基地。但過去新南向產學專班屢發生人力仲介介入招生、學生淪學工等弊案,學校端表示,本次計畫堪稱嚴格,當地大學還需經過我方駐外單位認可,更側重於防弊。
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表示,台灣人口紅利將於二○二八年消失,為促進產業發展,盼於二○三○年補足四十萬勞動力。
為擴大留用僑外生,楊玉惠說,鼓勵國內大專和企業共同設立新型專班,由國發基金提供二年產學獎助金,企業則提供生活津貼,畢業後由企業聘為職員,且至少須留台二年。開班人數以卅人為限,大專校院將採團隊招生,本月底將於越南胡志明市、印尼雅加達、菲律賓馬尼拉設立海外基地,至明年將設立五個海外基地。
楊玉惠表示,預估一一三學年起約可開設一一六個班,分別為STEM、半導體和金融領域,總計招生二一二○人。專班類型將包括學士雙聯、二年制學士、二年制學士後及碩博士班。
過去新南向專班曾發生多起學工爭議,越南海外基地總召學校、明新科大校長劉國偉表示,本次計畫強調需優質學生、切勿亂找。若學生申請中文班,華語能力聽、讀均須達到A2等級;再者,於當地成立辦公室可直接對接當地學生,多少能避免仲介介入招生的風險。
龍華科大校長葛自祥表示,本次計畫堪稱嚴格,甚至當地大學還需經過我方駐外單位認可,並非閒雜人等都能來台,並要求第一年不得實習,先打好語言和學科基礎;實習、工作內容亦必須敘明於合約。
大同大學校長何明果也說,學校端曾有疑慮,若外籍生來台是和A公司簽約並領取津貼,但之後發現B公司薪資更優渥,是否可能轉換公司造成爭端,因此合約也需敘明要在A公司待兩年,否則學生得賠錢。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專班會依企業需求規畫實習和課程,合作契約需經學校評估,之後和學生一同簽訂三方合約。此外,境外生來台也適用就業服務法,確保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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