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府今公布幼兒託藥5步驟 供各幼兒園所依循辦理
最近國內幼嬰兒照顧場所接連傳出幼童未受妥善照顧事件,雲林縣長張麗善責成教育處訂定幼兒園託藥機制,落實託藥管理,今天公布幼童託藥管理「託藥5步驟」,期讓幼童用藥能受到保障。
雲林縣政府教育處將函文轄內幼兒園嚴格遵守託藥步驟,應確實核對藥品、藥袋之記載,依所載方式用藥,家長委託協助幼兒用藥,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的藥品為限,並務必請家長提供託藥單,嚴禁餵食任何非家長提供的藥物給幼兒。
教育處指出,雲林縣公私立幼兒園託藥5步驟分別為,(一)幼兒園所訂立託藥措施,並告知幼兒的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的人。(二)確認家長託藥內容,與家長確認託藥單,並詳細載明幼兒症狀、藥品、使用時機及途徑等,且確認處方箋為醫療機構開立。
(三)依處方箋所載之用藥時間及劑量給幼兒用藥,幼兒服藥後,用藥人員應立即簽名及記載用藥時間,表示已確認給藥。(四)隨時觀察注意幼兒用藥反應,如有異常應立即聯繫家長,並討論後續處理程序。(五)藥物確實回收處理,過期未用完藥物或已不使用藥物,應確實依照藥物回收規定處理。
教育處也將加強宣導幼兒園人員,要求給藥人員要像醫護人員一樣「3讀5對」,確定名字及餵藥方式、時間、劑量及藥物是否都正確。縣府將持續加強宣導各機構落實託藥及餵藥流程,保障幼兒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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