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竹科媽媽喊「平常一餐花500元」 在地網友曝行情:只能吃粗飽

打到外媒也關注!國會大亂鬥吵什麼?朝野為4大爭議全武行

拉拉兜風一臉生無可戀 遇路人打招呼「藉機作勢跳車」網歪樓:正要去看獸醫?

公婆把店面登記在先生名下…妻子想把租金拿來家用! 律師曝三點:媳婦沒權利管

新台幣示意圖。  路透
新台幣示意圖。 路透

公婆把店面登記在先生名下,租金歸誰所有?

有一位媳婦,婚後與公婆同住,不用付房租水電,也不用付孝親費。但生了小孩後,她開始擔憂老公5萬的月薪難以應付未來的開支。無意間得知公婆的透天厝和店面都登記在老公名下,認為老公有權收租金,因此她提出每月10萬元的租金給老公,並由老公給公婆孝親費。公婆聞言大怒,表示本來計畫退休仰賴租金生活,何況店面是他們買的,只是為了將來方便過戶才登記在老公名下。如果媳婦再吵下去,他們就會把他們趕出去。

媳婦感到不解,認為公婆花不完10萬又不願意補貼,並堅持10萬租金是老公的「權利」,老公也難以接受她的想法...

媳婦說得有理嗎?

第一,媳婦不太適合這樣做

她是媳婦,房子也不是登記在她的名下,這間店面是公婆出錢,登記在丈夫名下,依照夫妻財產關係,在這件事她在法律上沒有權利說任何話,也不能代替丈夫處理名下財產,似乎是把配偶的法律權利看得太大了

有時候大家會簡化到,只去看法律,以為法律登記上是他的就是他的。

人和人之間可能有其他法律外的關係,就像是借名登記法律關係,這些你未必能從地政登記上看見!

第二,丈夫的想法跟作為是什麼?

雖然新聞中說丈夫難以接受太太的想法,但他其實應該要扮演好關鍵角色(房子登記名義是他)。如果今天這件事情他也很清楚,是爸媽買的房子,不管是借名登記還是其他法律關係,彼此有講好收租的是爸媽,那麼就該堅定的跟太太說清楚,法律上丈夫並沒有權利,也不宜由媳婦插手管理公婆的財產。

丈夫更不要跟爸媽說媳婦的想法!這樣會造成婆媳大戰!

第三,媳婦沒權利管到公婆財富狀況

每個人都有管理財務和生活的方法,就像要租房或買買房,10萬元要怎麼用?每個人價值觀和選擇都不同。有時候講太多道理會造成家庭分裂,更何況本來就沒有法律上的權益。

多為彼此著想,有權決定者要有法律常識與智慧,讓原本和樂的家,繼續幸福下去

◎本文內容已獲 蘇家宏律師 授權,原文出處於此;未經同意禁止取用轉載。

媳婦 租金 財富 財產 透天厝

延伸閱讀

台積電降價 聯電、世界先進成苦主?網憂:剛換股的00878該賣了

00934一下就衝破16元能賣掉賺價差? 專家「不建議」:原因出在時間點

駁謠言已出清00882! 陳重銘秀股利單:評股價現在有打底跡象

新光金(2888)買宏達電虧60億全台最慘?網笑曝:三商壽賠錢更經典

相關新聞

餐廳缺工業績不斷下滑…管理出問題留不住員工! 職場老鳥:募新血外更要想辦法培育、留才

營運主管管理不彰、用人無度,才導致人才短缺,並非人資招募進度延誤。

醫師是高薪職業? 金融股肥羊「一年2千多萬」:炒股賺的…收入微薄到可笑

很多人問本肥羊醫師,年收入多少,一年大約賺2350萬,今天大約賺100萬,最近幾天都是100萬,100萬的賺,但這些都是炒股賺的,不是當醫師賺的,醫師的收入,微薄到令人可笑。

同事「故意撈過界」影響業績...該向上司反應嗎?作家剖析:主管默許

同事老愛踩線,老闆隔山觀虎鬥在想啥?職場很多「不小心」的過界,通常是同事有意為之、主管默許。

金錢不再是成功唯一指標!作家提1論述:定義會過時、自我實現才重要

沒人不想成功,成功人士的故事告訴我們:成功了,人生就幸福了。但是,成功到底是什麼呢?我曾在臉書看到一則貼文,年薪700萬的外商主管,要開一個「百萬年薪衝刺班」,希望學員複製他的成功。他大方公布過去10年的薪水漲幅為噱頭,根據他的描述,剛畢業的月薪28K,將近30歲時,跳槽到外商,月薪超過18萬,年薪超過700萬。文末還附上一句頗具侵略性的hashtag:「用薪水打臉看不起你的人」。

年過30歲還不知喜歡什麼工作怎辦? 過來人「熬」:能獨當一面時再來否定

已經30、35歲,換過很多工作,依然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該怎麼辦?

5個人生體悟到了35歲才明白!他點關鍵慶幸沒有成為「討人厭的大人」

今天來跟大家聊聊我35歲的「5個人生體悟」,仔細想想,人生能有幾個35歲呢?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