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管中閔派出手!提假處分要教育部不得發聘
台大校長遴選案司法戰火四起,繼三名台大學生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欲讓管中閔先就任,近日有一名台大校長遴選候選人出手,要求教部不得未重啟遴選就發聘台大校長,必須先釐清台大遴選爭議,不能漠視法律程序、恣意濫權發聘。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已收案後,待相對人教育部提出相關法律上意見,尚未訂庭期。
監察院16日為台大校長遴選事件,糾正教育部及台大,認為有明顯重大違失,但台大堅稱管中閔兼任台哥大獨董屬合法,先前也為教育部駁回遴選結果提出訴願。除此之外,管中閔委任義務律師團、台大學生各提出訴願,三箭齊發。
台大王姓博士生率先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欲讓管中閔在行政爭訟確定前,先暫任校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本月6日開庭,釐清身為台大學生的三位聲請人是否適格,「是否為法律上利害關係人」,但法界研判駁回機率大。
另外,一位台大校長遴選候選人,擔憂新任教育部長葉俊榮直接聘任管中閔,會造成其他候選人權益喪失並難以回復,因此本月6日向法院遞狀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主張在訴願等台大遴選相關訴訟判決確定前,教育部不得在未重啟遴選下,逕行做成台大校長聘任的行政處分。
就在訴願結果尚未公佈前,監察院本月16日針對台大校長遴選事件,糾正教育部與台大。監察委員高涌誠指出,教育部針對現行國立大學校長遴選規定不足,導致衍生多起國立大學遴選爭議。此外,遴選制度配套也設計不當,教育部應通盤檢討,研謀改善。
由於對台大的批評又與教育部先前「拔管」理由類似,外界輿論多認為,這是「英系」監委在替蔡政府「拔管」行為背書。台大主秘李心予出面表示,根據產學合作及學術回饋金契約,校長同意後由人事室發出同意函,管中閔案屬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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