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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老家解套 名節墮地
準總統賴清德萬里老家違建之處理,日前國土署會商決議,對較單純的私人礦業用地研擬比照「北泰雅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一○六年五月十六日前建物,可由地方政府變更編定為建築用地。換言之,新北市於七十年二月十五日公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賴的老家雖於九十年代初期屬違法建築,仍可專案變更為建築用地。
當然,中央有權決定「專案解決」。八十年代後期養護之家如雨後春筍般違法設於農地,內政部區委會決議,某一時點前已設立者,准予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輔導違規寺廟土地變更為合法用地亦然。但上述係具有社會公益性質,而非供住宅使用之通案處理。
實施區域計畫半世紀以來,針對權貴專案變更,唯獨四十幾年前行政院就某監委的釣具工廠准予變更為建築用地,且敘明下不為例。筆者記憶深刻,是因違反社會公平正義。但威權時代缺乏依法治國觀念,今日豈可重蹈覆轍?
尤其,賴清德將為國家元首,應以更嚴格的標準要求自己,卻做出最壞的示範。相較賴的老家違建,更迫切需解決的平民居住問題難以勝數;獨厚賴,不啻告訴人民,州官可以放火,小民不能點燈。
賴清德說萬里老家只值十七萬,其實是新北市課徵房屋稅的評定房屋現值,不代表市價。其坐落土地面積高達七五五平方公尺,庭園造景、花木扶疏,小民豈能望其項背!
民進黨要員中,獨相信賴市長時的清廉勤政,然而,作為國家元首,更應為民表率,不因個人感情而破壞法治原則。最後,借用明代名臣于謙詩詞的二句話:「但令名節不墮地,身外區區安用求」、「粉骨碎身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國土署會商替賴案解套,實陷賴清德於不義。當然,也盼賴清德「身外區區安用求,要留清白在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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