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NONO初見朱海君「要電話猛追」 經紀人一舉動勸阻疑知內幕

總統就職五都市長都到了!柯文哲也來了 朱立倫未出席、藍委只有她

蔡英文揮別總統府 副總統蕭美琴一度拭淚

前員工竊華為晶片機密14人被捕 小米否認牽涉其中

上海警方近日宣布偵破一起晶片竊密案,傳涉及華為與小米兩大公司。(路透)
上海警方近日宣布偵破一起晶片竊密案,傳涉及華為與小米兩大公司。(路透)

大陸科技產業也陷入內捲?大陸網路媒體《鈦媒體》與香港星島日報報導,據上海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通報,上海警方近日成功偵破一起侵犯晶片技術商業秘密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據悉,涉案的華為前員工在離職後創立「尊湃通訊」,利誘多名原華為研發人員獲取技術訊息,用於尊湃通訊的同類型晶片上,小米則持有該公司近10%股份。

對此,小米集團於25日發布新聞稿稱,網上相關訊息為謠言和不實報導,對於這些不負責任、完全失實的信息,小米已經完成取證並上報有關部門。

小米表示,該公司既不是尊湃最早的投資者,也不是最大規模的投資者,也沒有在數輪投資中占據主導地位,同時既不參與該公司的管理和運營,也沒有任何知識產權或技術合作。

據上海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總隊上周四(21日)發布的消息,今年4月19日,在上海和江蘇警方配合下,破獲一宗侵犯晶片技術商業秘密案,在侵權晶片投入量產前及時予以查處,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查扣侵權晶片技術的服務器7台。


上海警方指,2021年2月,權利公司(華為)原高管張某、劉某等人在離職後設立某科技公司(尊湃通訊),並誘導多名原權利公司研發人員跳槽,上述人員在離職前通過摘抄、截屏等方式非法獲取晶片技術訊息,運用於張某公司設計的同類型晶片上。侵權晶片技術有40個技術點與權利公司商業秘密的密點具有90%以上同一性,構成實質性相同。張某、劉某等4名主要疑犯被捕,其餘10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

消息指,該侵權公司為尊湃通訊,權利公司為華為。案件中提到張某為尊湃通訊創始人兼行政總裁張琨,張琨目前已失聯數月。公開裁定書顯示,華為旗下海思技術有限公司曾向法院申請凍結尊湃通訊人民幣9,500萬元的資產,法院其後裁定執行。其他訴訟細節當時並未公開。

尊湃通訊成立於2021年3月,創始團隊成員來自海思(華為)、高通、Marvell等晶片大廠。該公司的主要業務為與華為重合度較高的晶片設計業務,覆蓋Wi-Fi 6等技術。

報導稱,尊湃通訊發展速度飛快,成立一年就完成了總額逾人民幣3億元的融資。去年5月,尊湃通訊宣布超募完成數億元融資,該輪投資由小米集團、湖杉資本等組成。

根據大陸企業資訊平台訊「企查查」訊息,小米目前持有尊湃通訊接近10%的股份,為該公司第四大股東。據稱,該公司有上百名員工,總部位於南京,全球研發中心位於上海張江。

網路科技媒體《IT之家》表示,該案件原已於4月收網,但由於牽涉到華為與小米兩大公司,引起大陸通訊半導體行業劇震,相關消息並於近日開始在各大自媒體發酵,甚至在部分社交平台上演變成「小米偷竊華為」、「華為陷害小米」等輿論,迫使小米作此前述澄清聲明。

小米否認涉及華為晶片竊密案。(圖/取自微博)
小米否認涉及華為晶片竊密案。(圖/取自微博)

上海 網路媒體 離職

延伸閱讀

陸宣布展開集成晶片基礎研究 盼從源頭創新取得突破

美商務部打壓 鎖定華為

一場記者會上就說了14次 「余承東遙遙領先」網友都笑了

消息人士透露 華為明年將在法國興建「歐洲首座廠」

相關新聞

國際招商月 福州獲投資逾5300億

在5月18日於福建福州舉行的「萬商雲集有福之州」全球招商大會上,福州市現場簽約70餘個項目,總投資額超1200億元(人民...

軟銀證實清倉阿里股票 馬雲成為阿里第一大股東

軟銀集團宣布已出售其持有的幾乎所有阿里巴巴集團的股份,持股比例已降至接近零。這證實了今年1月的傳聞,當時有消息說軟銀持有...

手握一項「關鍵業務」 大陸電商基層員工1年收賄逾4億

中國前不久偵破一起民營企業內部腐敗案件。王某是電商平台基層營運人員,因為手握傢俱類官方旗艦店入駐的初審許可權,他在短短一...

璩靜離職前已自己開公司 李彥宏對員工說:你們才代表百度

昨天才被證實已離職的百度前公關副總裁璩靜,在仍擔任副總裁期間已自己另成立一家公司;據《第一財經》報導,今年4月24日深圳...

幣安趙長鵬認洗錢「判刑4個月」 擁1.4兆成為美監獄史上最有錢囚犯

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創辦人趙長鵬,去年在美國承認洗錢罪後,於4月30日被判處監禁4個月,遠低於控...

陸國台辦:盼台灣方面恢復海上客運5航線與擴大30航點

大陸官方28日對兩岸人員往來有諸多措施,最新消息是大陸已經透過兩會機制,促請我方恢復兩岸海上客運直航以及擴大恢復空中客運...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