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試題疑義申請期限5天改為3天 112年起實施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修正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第2條,將試題疑義申請期限,由5日修正為3日,以符合實際作業需求,預計從112年開始適用。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指出,近年專技人員考試,如護理師考試都採測驗式試題類科,為因應職場用人需求,榜示日期已提前,處理試題疑義的實際作業時間,因而受到壓縮。
考選部說,考量到試題疑義的處理,須就各應考人提出的爭點內容或佐證資料,給予委員充裕時間蒐集資料,並提出書面釋復意見,以供試題疑義會議充分討論;為避免作業時間壓縮影響試題疑義處理品質,因此修正應考人提出試題疑義申請期限的規定,以維護考試公平性。
考試院表示,將試題疑義申請期限由5日修正為3日,並不影響應考人權益。回顧過去考試院在100年8月10日修正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將申請期限調整為5日的緣由,是考量當時應考人使用線上申請試題疑義比率偏低,多以紙本申請為主,較為耗時。
考試院說,但從107年起,應考人申請試題疑義已全面採線上方式,已大幅提高應考人提出試題疑義的速度與便利性,並順利實施多年。
考試院指出,現行各項國家考試筆試,在各該節考試結束後,應考人就可取得考畢試題,掌握試題內容,若有疑義,在全部筆試結束的次日,登入考選部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就可申請,且系統24小時開放,隨時可提出,不受時間、地點限制。
考試院說,相較以往紙本申請需交寄郵局,受營業時間限制,線上申請更加即時、快速便捷。為使試題疑義的處理有充裕時間,以確保其品質,因此將試題疑義申請期限由5日修正為3日,以符合實際作業需求。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