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管案爭議 台大提案修教師兼職規定
台大本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周六登場,受之前校長遴選爭議影響,本次會議提案備受關注。代理校長郭大維罕見提案,修正校內教師兼任職規定,須事先向校方報備,契約簽訂完畢並經校方發文同意後,始生效力。
但條文也明定,兼職案若具時效性,該職務未涉及技術轉移、智慧財產權歸屬問題,教師也未有不得兼職理由,經校長同意後,可先簽三個月的短期契約,且若在短期契約有效期限內完成簽訂長期契約,始得生效。
根據本次校務會議資料,郭大維將在「校長交議」事項提案,新增此「非兼任行政主管職務之專任教師任職或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準則」第四條內容。
台大主秘李心予強調,此次修正提案是經行政會議及法律專家共同做成決議,回應先前監察院糾正台大,希望釐清現有爭議。
台大新校長爭議未解,目前進入司法階段,當選人管中閔被外界指有論文、揭露兼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等爭議。台大當時說,管兼職已先取得「校長」同意,並簽訂產學合作契約,兼職案完備程序需一段作業時間,大多採事後追溯。但監察院仍糾正教育部及台大,認為管中閔在獲「台大」核准前就出席台哥大相關會議,違反兼職規定。
郭大維也提案修正「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主辦單位為當時認定管未涉及論文抄襲的研究誠信辦公室。修正內容包括校內教師若被檢舉違反學術倫理案,最長將被永遠終止與外部機構的建教合作計畫,並須追回或全部補助費用、獎勵或獎勵金。
台大教授陳翠蓮昨晚則在臉書發文,對其中一提案「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環境改善工程」規畫設計案不滿,炮口對準郭大維說,「早已通過的案子卻要重新交議,代理校長看來是準備翻案了」。但李心予對此不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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