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早自習、第八節禁考試 教育部點名國中小早就不行
今年8月1日起公私立高中每周朝會至多1次,早修、第八節不能小考。不過教育部今天表示,「教學正常化」是全國議題,過去也與地方政府有共識,國中、國小利用晨間閱讀時間取代考試,也就是讓早自習領導考試,已經列入教學正常化視導的訪視事項。
教育部今天召開記者會,國教署長彭富源表示,高中生上午第一節課開始上課前抵達上課地點就可以;上午第一節課前,不得實施學業成績評量;課業輔導時間,不可以提前講授教學進度表所訂的課程內容,也不可以實施列入學業成績的計算評量。換句話說,早自習以及第八節輔導課都是「零」考試。
不過教育部長潘文忠先前受訪時表示,學生每天在校高達8、9個小時,有些學校還用早自習或第8節課來考試或列入學業成績,讓學生不得不參加,這次規畫希望培養學生自主規畫能力,也讓兒少有更多休息權。
彭富源今天也說,國中、國小作息時間的規定,是按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不過教學正常化是全國議題,教育部不管國中、國小都有關切。他也提到,110學年度起,國中小教學正常化跟地方有共識,用晨間閱讀代替考試,讓早自習領導考試,已列入教學視導跟正常化的訪視事項。
但若家長、學生堅持希望學校能在早自習或第八節安排考試,或是直接在學生座位上放置練習卷。彭富源則強調,不管有無計算分數,任何「繞道」考試的行為都不允許,必須讓學生真正能落實自主規畫,任何沒有尊重學生自主意願的舉動,都與法令精神牴觸。
實際上,根據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規定,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應以自由參加為原則,課程內容以復習為主,不得教授新進度。留校自習應以自由參加為原則,不得收費,且不得用於上課或考試,並需有學校行政人員、教師或家長在場督導,負責維護安全與秩序。
另根據該規定中的「評量正常化」項目,也要求學校應訂定實施學生成績評量的規範,且學生成績評量不得於課間或中午休息時間辦理。
假若學校未能落實,該要點規定,地方政府及學校辦理情形,將列入國教署增減相關補助經費的重要依據;另外,地方政府應訂定相關獎懲規定,若違反相關規定或未據以落實教學正常校長、學校行政人員及教師,經限期改善而屆期仍未改善者,應依規定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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