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後學貸排富門檻遭質疑 青年嘆:賺獎金卻成排富理由
教育部推動疫後就學貸款補助,今天開放線上查詢,並陸續以信件、簡訊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符合補助資格貸款人。其中一項請領資格為還款人111年月收入平均未達4萬元,教育部當時表示,這項排富門檻即是參考學貸緩繳申請線,卻有青年人抱怨,這項指標已多年未調整,且教育部不到一個月後,就宣布要將此門檻從4萬元調整至5萬元,批評政策根本沒有標準,官員想改就改,呼籲應該要回溯。
根據教育部資料,疫後就學貸款補助估有54.6萬名就學貸款人符合補助資格,占學貸族群近75%。畢業後即在台北工作的黃先生,即時遭「排富條款」排除在外的25%。他質疑,教育部計算方式是以全年收入為基準再除以12個月,即便經常性薪資在4萬以下,卻因為每個月努力工作賺獎金,竟是因加計獎金而超標。
黃先生認為,獎金是個人努力成果,過去一年努力換得的金錢,如今成為無法獲得學貸補助的障礙,每個月也確實負擔房租、學貸及生活雜費,幾乎快淪「月光族」。他表示,以薪資作為補助資格的制度行之有年,但教育部除了照顧經濟弱勢外,對於那些薪資在及格邊緣、苦苦頂著學貸壓力的貸款人,應有更多元的補助方式,或以特別預算編列提出學貸補助方案。
今年25歲的「學貸族」張小姐表示,111年經常性薪資平均根本不到4萬元,也是為了賺多點錢負擔學貸、房租,因此努力上班賺獎金,卻因加計獎金後被「排富」。她也提到,緩繳門檻已經多年未調整,甚至教育部不到一個月後,就宣布要將此門檻從4萬元調整至5萬元,這項政策根本沒有標準,官員想改就改,卻沒照顧到真正有需求的人,呼籲應該要回溯。
外界認為,學貸補助不應設排富條款,尤其不少年輕人薪資恰好處在「及格邊緣」。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年5月底公布政策時,曾向媒體坦言,當時確實有不同想法的討論,考量補助是以經濟弱勢為主,且與現行學貸制度具一致性,因此仍以學貸緩繳資格,也就是每月所得未達新台幣4萬元作為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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