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美國爸爸所不能 蔡政府肆無忌憚
上周四行政院會通過「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主要內容為:補助私立大專院校學士班(含五專後兩年)學生,每年減免學雜費3萬5,000元;並有三項配套措施:一、加碼大專經濟弱勢生學雜費補助;二、擴大就學貸款補助;三、高中職全面免學費。
拉近公立與私立大專院校,學士班學雜費差距的構想,由執政黨總統參選人於競選活動中提出,難脫瓜李之嫌,必然會招來對手陣營,政策買票的指控,後續選戰的政治口水免不了;然,行政院隨即買單,火速通過預算高達219億元的「拉近方案」,則是明明白白地違反行政中立,應受公斷。
不過是在三個月前,行政院第3849次會議通過《一一三年度施政方針》,其中「伍、教育、文化及科技」,洋洋灑灑的十七大項內容中,遍尋不著與拉近公私立大學學雜費差距、或是三項配套有關之任何措施,而今「拉近方案」橫空殺出,顯然非為原施政規畫,而是在選舉激情催化下,「一時起興」的政策倡議。
在此提醒行政院的是,根據《預算法》,重大施政計畫,在編列概算及預算案前,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拉近方案」預計於明年二月實施(一一二學年度第二學期),行政院必須於今年八月底前,將預算案提交立法院審議;屆時如未完成成本效益分析報告,違法事證確鑿。
去年,美國拜登政府宣布「就學貸款豁免計畫」(Student Loan Forgiveness Program),對象為截至2022年之聯邦學貸申請者,每人可獲得金額最高達2萬美元的學貸還款豁免。眾所周知,美國高等教育學費昂貴,私立大學尤其如此。
以位於馬里蘭州.巴爾的摩市(Baltimore City, Maryland)的約翰.霍普金斯大學(Johns Hopkins University)為例,根據該校網站,2023–24學年度,學費為:6萬2,840美元(約當新台幣196萬608元);若加註冊費、住宿與生活等支出,校方提供之一學年「就學成本」(cost of attendance)估算為:8萬6,065美元(約當新台幣268萬5,228元);此金額尚不包括醫療保險保費。
美國大學教育如此昂貴,從「教育平權」角度思考,拜登政府的提案,有很好的論述根據,且至少有兩點比起我國的「拉近方案」高明。首先,2萬美元的就學貸款豁免,不論是州立或私立大學一體適用。而我國之「拉近方案」,就讀公立大學的經濟弱勢學生,並無法受惠,而使政府美意大打折扣;難免造成就讀沒有學費補貼之公立大學的經濟弱勢學生,心生:「書讀得好、領不到政府補助」的相對剝奪感受,徒增社會對立。
此外,美國的就學貸款豁免計畫,針對已存在的就學貸款給予優惠,不僅對於新冠疫情影響下,大幅上升的學貸償還違約案件,可以發揮救濟的作用,還可使已經畢業開始工作、正在繳稅的學貸債務人,直接受惠於所繳納的租稅。而我國「拉近方案」,卻是針對未來學費給予優惠,既無助於緩減疫情的衝擊,也欠缺繳稅與受惠兩者之連結。
出人意表的是,上周五美國最高法院以6比3的票數,否決拜登政府的學貸豁免計畫。根據白宮統計,截至去年11月停止收件止,已有2,600萬件申請案,其中1,600萬件已通過審查、有待撥款,而今嘎然而止。美國最高法院的裁定,是不折不扣的「雖千萬人,吾往矣!」
首席大法官John G. Roberts Jr. 認為:拜登政府的學貸豁免計畫,無視既有法規;教育部的提案,自行創造法律,「誇張的」放大與擴張行政權,侵害立法權。Roberts寫道:「所爭不在於是否該做什麼、而在於誰有權去做。」("The question here is not whether something should be done; it is who has the authority to do it. ")最高法院認為,重大經濟與政治決策,行政部門必須取得來自國會的明確授權。
反觀蔡政府的「拉近方案」,若要符合程序正義,在立法院與大法官都在執政黨掌控的態勢下,不論是取得國會授權或通過憲法審查,不啻於囊中取物,但蔡政府與其所屬政黨,恐怕是覺得連裝模作樣一下,都沒有必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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