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聘期滿1年 桃園教團籲巿長參選人納入承諾
代理教師人數逐年攀升,權益卻未受保障,監察院昨通過糾正教育部,要求研議因應對策。桃園市教師會今天表示,桃園市政府不應再以「財政狀況」及「需額外增加經費」等理由,剝削代理教師薪資,也呼籲各黨派市長參選人承諾,當選後給予桃園代理教師1年完整聘期,保障教師權益。
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全台除金門縣、嘉義市外,其餘地方政府都長期未給予代理教師完整1年聘期,桃園市國中小教育代理教師也只有兼任行政職者才提供完整聘期,衍生聘期中斷、暑期無薪資及勞健保等爭議。
桃園市教師會理事長張瓊方表示,桃園高中代理教師雖有全聘期,但國中小教育代理教師部分一直沒有進展,國教署雖有補助「增置教師員額代理教師費用」,卻不願意將這些錢補足代理教師薪水,對國中小代理教師非常不公,導致優秀師資流失。
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陳俊裕表示,正式教師及代理教師工作內容相同,市府不應再以「增加經費過於龐大」為由剝削代理教師,除需立即檢討代理教師聘期,也呼籲各黨派市長參選人承諾,當選後修改桃園市代理代課教師聘任辦法,將代理教師全聘期納入聘約。
教育局表示,若提供所有國中小代理教師完整聘期,一年約需多增加2億元經費,負擔相當高,因此仍需視其他5都狀況和市府財政能力,再決定是否調整聘期。
教育局也澄清,國教署補助的「增置代理教師費用」,不能直接拿來補足原有代理教師的薪水,只能增聘更多代理教師,且聘期同樣未滿1年。
民眾黨桃園市長參選人賴香伶直言,桃園代理教師聘期「一市三制」,享有完整1年聘期的只有高中階段及特殊教育學校代理教師;國中小教育代理教師若兼任行政職,聘期從當年8月27日起至次年7月31日;其他代理教師聘期則自當年8月27日起至次年7月2日。
賴香伶說,代理教師權益保障明顯不足,地方政府責無旁貸,監察院日前已糾正教育部怠忽職守,市府也應肯定代理教師的貢獻,才能維護桃園子弟的學習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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