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學倫案首度表態!校長陳文章稱傷害台大聲譽:陳明通應向社會致歉
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論文去年均遭認定抄襲且情節重大,兩人碩士學位雙雙遭撤銷,指導教授、前國安局長陳明通也遭檢舉指導不周,但情節未達解聘將可順利退休。台大校長陳文章今天深夜接受本報電話訪問,他以台大教授身份表態,認為陳明通兩位學生學位接連遭撤銷,已經傷害到台大聲譽,陳明通應向社會致歉。
陳明通日前發表聲明,稱「台大學倫會的判決是一場世紀大冤案」,要幫林智堅討公道,先前擔任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召集人蘇宏達不滿,表示若陳明通認為判決是冤案,呼籲公開林智堅、鄭文燦、陳明通三份審議報告書全文,讓社會檢視。
台大校長陳文章今天受訪時表示,身為一名台大教師確實有一些看法,論文品質把關是每一位指導應該盡的責任,當一位老師有兩位學生學位接連撤銷,指導教授甚至也表示自己有「公版」,該起事件對台大傷害甚深,陳明通身為指導教授應負責,「我認為他應當主動向社會大眾致歉。」
陳文章表示,論文的產出應從文獻回顧、方法、研究內容乃至於結論鋪陳清楚,以及最後提出創新之處,「都和只是套用模型不一樣。」且針對兩名學生的學倫案,審定委員多認為重複內容多、抄襲嚴重,才認定撤銷學位,「我也不太認同陳明通說這是冤案。」若真的是冤案,學生不會不尋求救濟管道。
陳文章指出,根據台大的規定,指導教授有四個學期時間指導學生,指導教授必須真正指導、參與討論,有相當的職責,除了從良心判斷上認為陳明通應道歉外,更積極的作為應是透過修法,一定程度上課責教師。
陳文章談到,外界多認為台大教評會認定陳明通未達解聘情事,不合社會期待,但實則是沒有法源依據。也在於教師法是早期訂定,但因應網路時代來臨,很多資料在網路上唾手可得,加上AI、ChatGPT興起,呼籲教師法確實應當修法、與時俱進。
至於蘇宏達呼籲應公開三者的審議報告書全文,以昭公信。陳文章則談到,有沒有公開都不會影響最終審議結果,且學生沒有再申訴,理應是接受結果,「應該不用再揭露。」但呼籲修法,讓法理面與時俱進,杜絕未來更多可能發生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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