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繳24年死後一毛錢都領嘸? 內行揭掌握1關鍵:多領150萬
你對勞保了解多少呢?幾年前,桃園一名勞工因故身亡,繳了24年勞保,卻因未滿55歲及投保未達25年,家屬申請死亡給付遭拒,相關報導也引起熱議。近日YouTube頻道「勞工朋友的秘書~張秘書」再次談到該案,由服務職業工會多年的張秘書從中解析,和勞工們分享該如何自保權益。
桃園一名勞工以最高級距繳了24年勞保,於52歲離職退保,便沒有再加勞保,不料卻在接近55歲時因故身亡,最後竟一毛錢都拿不到。談及個案為何領不到勞保相關給付,張秘書指出原因有二:一是因該勞工死亡時非「勞保被保險人」,他中斷了勞保兩年半的時間,因此無法請領勞保死亡給付;二是該勞工死亡時,尚不符合一次請領資格。
張秘書表示,和個案相關的一次請領標準有三條,包括一、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二、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三、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盤點個案條件,該勞工年紀未滿55歲,且投保年資僅滿24年。
對此,張秘書點出勞工朋友們需引以為戒的關鍵,那就是「還未達一次請領資格,千萬不能中斷勞保」。舉例而言,現年52歲的勞工小張,勞保年資為22年,投保薪資為最高級距45,800元,因故離職退保,此時他有兩個選擇:一、選擇繳國民年金;二、加入小吃業的職業工會,續保勞保。
假設小張不幸於54歲身亡,若選擇前者,國保將可請領喪葬給付5個月,也就是98,805元;若選擇後者,由於還未達勞保一次請領資格,但家屬仍可選擇申請死亡給付,即30個月的遺屬津貼+5個月喪葬津貼,共可領1,603,000元,兩者可請領金額竟相差達150萬元之多。
張秘書也提醒,這也是她為何鼓勵觀眾,可以加保勞保就盡量加勞保,除非沒有投保單位再選擇國民年金,兩者的給付金額可說是相差懸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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