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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南灣無照開民宿罰6萬拒繳 粉色機車遭查封立刻繳清
屏東縣一名女子未領民宿登記證,卻在墾丁南灣經營民宿,該民宿共5個房間,屏縣府2021年間不定期檢查時發現無照經營,依據觀光發展條例裁罰6萬元,義務人未繳納,案件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分署到其民宿發現一輛粉色光陽機車,當場查封,當天下午這名義務人立刻匯款繳清。
屏東分署指出,此案在2022年8月受理後,曾扣押義務人股票及現金股利仍未獲償,經調閱資料發現這名女子還掛名8家民宿負責人,義務人雖與書記官聯絡宣稱要來繳納欠款,卻遲未處理。
屏東分署調查,義務人現仍於滿州及南灣經營4家民宿,上月中旬分署書記官親至此4家民宿現場執行,在南灣民宿前發現義務人所有的一輛浪漫粉紅色光陽機車,當場張貼封條實施查封,當天下午義務人旋即購買匯票8萬多元,連同其他欠費一併繳清。
屏東縣府交旅處副處長倪國鈞日前到分署拜訪分署長柯怡如,表示縣府對民眾檢舉、網民發文或稽查發現的非法民宿,會開罰並勒令歇業。柯怡如說,屏東分署刻正實施「睡睡屏安——無照旅宿業OUT」專案,對無照經營旅宿業挨罰的義務人會加強執行,提升屏東觀光品質,杜絕無照旅宿業,並守護在地觀光聲譽。
屏東分署提醒,春假連4天假期將屆,國人出遊預訂或入住旅館及民宿前,可先上網查詢是否為合法業者,以保障自身權益。業者無照經營旅館得按次處罰,每次最高罰鍰50萬元,無照經營民宿最高則是裁罰30萬元,案件一經移送,分署定會貫徹執行,以確保旅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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