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一次性塑膠杯 嘉市稽查逾百間店家 不合格拒改善馬上開罰
嘉義市飲料店、速食店、超級市場等1日起禁用一次性塑膠杯,嘉義市政府環保局增派人力稽查,截至昨天,共稽查鬧區共113間店家,有8家違規,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未改善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副局長孫意惇說,1日到昨天進行禁用塑膠飲料杯稽查,針對文化路、中山路、中正路、興中街、北榮街、吳鳳北路、民族路、民生南路、民生北路、向榮街、上海路、民權路、國華街、台林街、垂楊路、仁愛路等路段,共計稽查113家,其中合格共95家、歇業9家、違規8家,針對違規店家給予限期改善並屆時複查。
查獲8家違規使用塑膠杯,大多是小型自營店家,因還有少量塑膠杯庫存待消化使用,稽查人員當場輔導限期改善,要求業者使用符合規定材質的飲料杯。
民眾可自備環保杯到連鎖飲料店或超商、超市購買飲料,享5元折扣優惠,從源頭減量做起,不僅降低垃圾處理對環境衝擊,也能省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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