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團體籲嚴審大法官提名 前大法官:制度出問題
立法院預計召開臨時會,處理四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人事同意權案。法律團體今舉行記者會,呼籲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將同意門檻提高到超過全體立法委員3分之2,嚴審大法官被提名人。
前大法官蘇永欽認為,我國大法官制演變至今,不是純為人選問題,是制度問題。美國總統會挑最能夠維護其政治理念的人當大法官,但美國大法官是終生制,一位總統在任八年,運氣好可以換到兩到三個,運氣不好則一個都換不到,我國整體制度設計糟,總統(黨派)跟立法院(多數黨)一致的機會大,屬於完全執政,而大法官任期過短,人數過多,「結果大概就是這個樣子」。
蘇永欽表示,我國如要改革面對難局,大法官相關規定在憲法而要修憲。短期內的解套辦法就提高同意權行使門檻,修憲則寄望在野黨對於國家制度跟認同,並把此當作長期任務。他提出,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將同意門檻提高到超過全體立法委員3分之2,從防弊角度來看能做到相當程度的解決。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司法是國家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也是社會正義裁判的基礎。蔡政府執政,現在大法官相關裁判都充分支持蔡政府各項施政作為,失去該有的獨立性。這次被提名人之一尤伯祥涉串證,民進黨立委蘇治芬也提出證據,「我寧願相信蘇治芬的說明」,他也向民進黨委員表示,希望他們拿出良知把有問題的刷掉,確保大法官做出相關裁判能符合獨立性。
國民黨團書記長謝衣鳯說,她非常認同整個制度面是有問題的,這次大法官被提名人有非常多爭議且充滿政治色彩,如同所有在野黨共同體認,這次審查需要更嚴格審查,但這次審查時程太短,如果不能好好審查,須知大法官職權在於解釋憲法跟法律、命令,將影響全國人民甚鉅。民進黨在立院是多數,一定強行通過四位大法官任命,將違背大法官釋字632號解釋意旨,即確保國家憲法機關持續運作跟憲法忠誠的義務,將盡力為民眾審查所有大法官被提名人。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呼籲大法官被提名人,就他們所擬的重大憲政議題一一回應,不要躲在執政黨後面,包括9大領域如死刑存廢、參政權、防疫期間違憲爭議、重要司法議題、性騷擾、言論自由、中央與地方權限、行政機關濫權、權力制衡等。他也希望全體立委,秉持良知、專業,慎重行使同意權。
中華民國政策協會副理事長葉慶元則點名尤伯祥,指不論是哪個律師專業團體,都沒有推薦尤,顯然尤不是因為法律專業而被推薦,司法界對尤也有微詞,尤應該自行退出本次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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