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外送員年資增薪水卻變低? 首本外送專書揭產業秘辛
一般工作會隨著年資與經驗累積,薪水水漲船高,外送員卻剛好相反。台灣首本外送產業研究專書「超級外送員」作者蔡宛芸採訪外送員,發現不少人剛入行時一單可以有120元的收入,三年後一單只剩下70元。原因在於外送平台不只透過招募大量人力省去獎金支出,也透過壓低報酬節省人事開銷。為了接更多單,外送員的工時不斷拉長,一天超過十小時、一週工作七天的所在多有。
為了保障外送員的勞動權益,近年台灣開始推動外送專法。蔡宛芸認為,專法的重點是外送員身份的認定及相關的保護措施,如訂定基本報酬的下限。她指出,歐洲許多國家已把平台外送員認定為雇傭的「勞工」而非「承攬工作者」,台灣也應參考國際例子,讓平台業者承擔更多的責任,也讓外送員獲得基本的勞動保障。
現階段熊貓、Uber Eats兩大平台提供給外送員簽訂的合約名稱為「承攬合約」,認為兩者是承攬關係 ,而非適用勞基法的「勞雇關係」。但業者的觀點並不被勞動部及法院認可。發生多起外送員車禍事故之後,勞動部向多家外送平台業者進行勞檢,多數認定平台跟外送員的關係屬於「僱傭關係」,適用勞基法,卻沒有依照勞基法置備勞工名卡、出勤紀錄、勞工保險、提繳勞工退休準備金等,遭到處分。
蔡宛芸觀察,平台業者並未遭處分改成僱傭制,而是修正工作規範,讓一切更符合勞動部的「承攬」認定,如取消違規記點或終止合約的規範,讓制度更像承攬制。外界也許認為這種調整是正面的,但她認為業者仍然透過「隱形制度」控制外送員的行為,像是用穿制服、接單率當成領取報酬的標準,變相約束外送員的行為。外送員的工作及報酬制度仍有「從屬」的特徵在裡面,以「虛假的承攬制」形容更適切。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表示,日前去美國洛杉磯參加相關會議,發現大部分國家都將外送員列為介於雇傭和承攬之間的「中間型態勞工」。因此工會希望在勞基法尚未認定外送員是雇傭或承攬之前,另訂專法管理。
陳昱安也認為外送專法最重要的是基本工資的確立。外送員的機動屬性不宜用月薪計算,但可以每一單計算,工會希望以時薪的三分之一來訂定外送員一單的基本工資。如明年起基本工資的時薪為176元,外送員的基本工資便是一單58元。
另一個重點是建立仲裁機制,保障三方平權。陳昱安指出,目前外送平台的客訴機制只接受店家和顧客的申訴,外送員的聲音遭忽略,許多外送員遇到性騷擾等問題無從申訴。工會希望建立公正的仲裁平台,同時聆聽三方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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