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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費逾期未繳欠費近5億將追討 遠通電收爭取明年續約
遠通電收2013年起負責國道全面計程電子收費,ETC合約將於明年12月21日到期。根據統計,ETC累計至今違規開罰共欠費12億元,仍有近5億元未繳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副局長彭煥儒表示,與遠通電收續約契約預計這個月底會談到一個段落,目前契約技術文字都已定,高公局在費率跟年期都有所堅持。
彭煥儒指出,這個月底會談到一個段落,目前契約技術文字都已定,高公局主要在費率跟年期有所堅持,可能到最後會達成共識。他也說,年期部份,遠通電收最初是建議15年,依照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優先續約不得超過原契約(18年4個月),因此沒有超過。
彭煥儒表示,ETC是電子設備有一定的硬體使用說明,希望遠通電收把設備使用達最大化,使用年限的部分,若優先續約完成,就會陸續性更換設備, 原本給他們建議是9年,希望預留一些時間。至於費率是包括基本費用及設備重置費用,都希望維持原契約架構下做設備更新。
遠通電收2013年起負責國道全面計程電子收費,截至目前ETC使用率已超過9成。高公局表示,ETC累計從2014年計程收費起,截至目前違規開罰欠費12億元,已經回收7億餘元,追繳期限為10年,預計欠費會陸續進來,目前有30萬名用戶的車輛欠費在5萬元以下。
彭煥儒強調,無論與遠通電收能否談成都是今年要談定,若遠通不願意,也要預留時間重新招標。對此,遠通電收則說,有關議約內容,目前仍在討論之中,遠通電收會尊重高公局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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