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行人交通安全綱領 將從四面向強化改善
撇除行人地獄的稱號,交通部、內政部及教育部今(25)日前往行政院院會報告「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提出四面向19項行動方案,宣示政府貫徹執行改善行人交通安全的決心。
交通部指出,112年1-3月30日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812人,其中行人為103人,較去年同期增加2人,未有好轉的情形,並揭露行人死亡人數中,六都合計63人明顯高於非六都40人,而非六都中又以彰化縣較為嚴重。以行人每十萬人死亡來看,基隆市居冠超過1人以上,新竹市及3個離島維持零死亡。同期自我比較增加較多前三名為台北市、台南市及基隆市,呼籲縣市首長應更加重視,並訂定112年目標行人死亡人數達歷年最低。
為降低行人交通事故死傷,「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列出工程、教育、監理及執法4面向,並提出19項行動方案,其中以工程面向行動方案九項為最多,主要在建構安全的行人通行環境。由於違規件數與受傷人數趨勢一致呈現增加情形,本次行動綱領監理面向提出五項,此外,教育面向三項、執法面向二項,監理、教育及執法主要建立國人正確用路觀念及導正違規行為。
在工程面向,將進行路口行人安全設施改善、改善人行道、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行人及高齡友善示範區、減少路側障礙物、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建構完善人行道設計法規、落實行人環境項目考評、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檢核」機制。
教育面向將從學校教育著手,擴展至社會教育,例如,將行人優先停讓文化納術課程模組重點主軸、規劃路老師深入社區村里、路口及事故地點向高齡者宣講並透過中央及地方縣市政府分進合擊推廣停讓文化。
監理面向,則會採取違規矯正及講習換照、機車駕訓加倍推進、機車道路安駕再提升、違規清點吉霸王車牌照追繳及路口停讓安全有保障等。執法面向則會加強重點項目執法,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取締道路障礙,以及路口科技執法,落實執法取締及新增14處。
為推動行人安全,中央及地方縣市應並重及分工合作,由中央負責政策法令,地方縣市落實執行。交通部已訂有考核機制,包括5-7月週週視導縣市行人安全環境改善情形,每月於記者會中公布執行績效,並於年度道安考評,將行人納入考評項目。
交通部指出,給行人一個安全的用路環境,保障國人生命安全刻不容緩,有賴中央部會及地方縣市政府通力合作落實執行各項行動方案。每個人可能是駕駛人,也可能是行人,需要國人有正確用路觀念及養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定習慣,才能澈底擺脫行人地獄之名,朝向交通事故零死亡的願景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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