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政院拍板學費補助 私立大專學雜費減免3.5萬、高中職免學費

行政院會今(29)日通過「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將在明年2月開始,投入預算219億,提高教育公共化,落實教育平權,減免私立大專學雜費3.5萬元,搭配對公私立大專經濟弱勢學生加碼補助1.5萬-2萬元;全面落實高中職免學費;精進就學貸款申貸及還款措施等三大政策,照顧63.4萬在學生。教育部強調,這次的方案會由行政院額外編列預算,由政府全數支應所需經費,不會排擠現有教育預算,更不會增加學校負擔。

教育部指出,這次方案以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雜費3.5萬元為主軸,是基於教育部一直以來秉持的「教育平權」理念。一方面目前學校雖因於辦學性質、政府投入經費差異而有公私之分,反映在學雜費上,則是公私立大專學生一年有將近5萬元的差距,放到整體89.3萬名的大專學士班學生來看,也就是有59.1萬名私立大專學生需負擔較高的學雜費,比例將近三分之二。

另一方面,目前獲得教育部學雜費減免、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相關部會獎助學金的學生約有18.5萬名,但其中高達14.4萬名學生是就讀私立大學,比例將八成;不過即使如此,這些獲得助學補助的14.4萬名學生,也僅占59.1萬名私立大專學士班學生的25%,其餘75%的私立大專學生都未獲得政府補助,而需要多負擔將近5萬元學雜費差額。因此,學校雖有公私之分,但學生應無公私之別,此次拉近公私立大專學雜費差距,將是落實教育平權的關鍵措施。

教育部說,對於外界關心的弱勢照顧、所得排富等問題,也列入這次方案的配套措施中,政府特別針對需要幫助的經濟弱勢學生,不分公私立大專,都會加碼補助。除了針對原先家庭年所得在70萬元以下的學生,定額減免學雜費2萬元外,也增加了家庭年所得70-90萬元這個級距,定額減免學雜費1.5萬元,不僅加碼減免金額,更擴大家庭年所得的補助級距,進一步強化對經濟弱勢學生的照顧。另外這次方案也擴大高中職全免學費的範圍,新增納入普通科、綜合高中學術學程二、三年級且家庭年所得超過148萬元的學生,達到公私立高中職全面免學費。

教育部指出,因應近來物價上漲及支持生育政策,就學貸款也放寬申貸門檻並納入養育子女做為級距,擴大在學期間利息全免的範圍,學生家庭年所得在120萬元以下均可申貸,在學期間免利息;如學生家庭有2名子女(含學齡前及就學階段),家庭年所得則放寬至148萬元以下均可申貸,在學期間也免利息;如學生家庭有3名以上子女(含學齡前及就學階段),則不限家庭年所得均可申貸,在學期間同樣免利息。

同時針對目前正在還款中的43萬貸款人,教育部也參考受雇者平均薪資並將薪資收入及養育子女的連動負擔納入考量,將緩繳本息的申請門檻,由現行的月收入未達4萬元,放寬至月收入未達5萬元,且每增加養育1名子女(含學齡前及就學階段),再多放寬月收入門檻1萬元,例如養育1名子女者,得申請緩繳本息門檻放寬為月收入未達6萬元;2名子女者,門檻放寬為月收入未達7萬元,依此類推。

另外也將緩繳本息、只繳息不還本(只繳交利息不用償還本金)的申請次數,由目前的8次(8年),增加為12次(12年),希望透過進一步放寬緩繳本息門檻及申請次數,協助貸款人降低還款負擔,以利青年朋友職涯發展。

大專 教育部

延伸閱讀

政院補助私立大學高中職學費 盧秀燕:全力支持

行政院通過私立大學學雜費減免方案 藍委:應排富

前國安局長陳明通可以退休了! 教育部:退休案已函覆給台大

護教育權益 政院明擬通過私立大專生學費補助方案

相關新聞

校長洩露性平案個資僅申誡1支 桃園教育局被監委糾正

桃園市中壢某國小張姓校長為澄清自己處理學生性平事件未吃案,去年11月在教師周會公開說明案情,害該生身分曝光遭鄰居非議及房...

學齡2歲入3歲班?公私幼不同調

台灣長期面臨幼兒園兩歲專班太少的問題,導致幼兒無校可念,教育部昨天召開會議,邀請教育、家長團體,討論「幼兒園三歲專班招收...

立委憂新型專班重演黑工爭議 教長:問題學校已遭重罰

教育部近年推動國際生「新型專班」,透過企業和國發基金補助,要求國際生畢業後留台2年,滿足企業人才需求。有立委擔心重演過去...

桃園高中生遭剪髮霸凌 教長潘文忠:待調查結果出爐

網上流傳桃園市某高中霸凌影片,影片中一名女學生遭亂剪頭髮,引發全台關注。對此,今日立委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上問及此事...

台灣史巨擘 曹永和故居面臨都更危機

台大附近溫州街五十二巷原矗立四棟共八戶日治時期官舍,台灣史研究巨擘曹永和、人類學家陳奇祿等學者生前都曾長住此巷,為台灣文...

無悔意!桃園女高中生遭剪髮霸凌 議員爆「加害者道歉後竟提告」

桃園市大園區某高中上周傳出校園霸凌,一名女學生遭女同學甩巴掌、亂剪頭髮。受害女學生家人事後提告,但市議員黃瓊慧今晚爆料,...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