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後悔讓余苑綺出嫁!余天怒女婿淪車手「急尋外孫」:已2天沒上學

賴清德國宴首移台南綠委讚「不忘根本」 藍酸:幫弊案沖喜

圖表看時事/寶林茶室中毒案驗出陽性…圖解致命米酵菌酸 難防又難治

寶林茶室負責人黎仿軒(中)昨在北檢接受檢察官複訊後無保請回,他兩度在媒體鏡頭前鞠躬道歉,律師代為表示,對於造成消費者喪命感到遺憾。記者許正宏/攝影
寶林茶室負責人黎仿軒(中)昨在北檢接受檢察官複訊後無保請回,他兩度在媒體鏡頭前鞠躬道歉,律師代為表示,對於造成消費者喪命感到遺憾。記者許正宏/攝影

【報導日期:2024/03/30】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昨再新增三名通報案例,累計廿一人通報。衛福部昨公布最新採檢結果,除了兩名死者體內驗出「米酵菌酸」,其餘六名住院患者也驗出米酵菌酸,定調此次中毒原因是米酵菌酸引起,且案情集中在寶林茶室未再外擴。昨同步公布三款高度懷疑被米酵菌酸汙染的食材,粿條、香蘭葉、在來米粉等米酵菌酸卻全數採陰,衛福部次長王必勝表示,檢驗結果雖採陰,但仍高度懷疑粿條有問題,後續將陸續公布其他食材採檢結果。

新增案例皆輕症 累計21人通報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疾管署委託台大法醫研究所,檢驗兩名死者及六名住院患者血液檢體,昨結果出爐,八人體內全數檢出米酵菌酸,昨新通報三名案例皆為輕症,目前已無大礙,累計至昨天有廿一人通報。

粿條、香蘭葉、在來米粉全採陰

廿六日,食藥署、疾管署與北市衛生局於寶林茶室收集卅六件檢體,其中,被高度懷疑被米酵菌酸汙染的三款食材,採檢結果昨優先出爐,粿條、香蘭葉、在來米粉全數採陰,而寶林茶室粿條的上游供應商大粄城,抽驗的十六件粿條檢體,結果也都呈現陰性。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延燒 製表/元氣中心、司法社會中心、都會地方中心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延燒 製表/元氣中心、司法社會中心、都會地方中心

中毒者吃的同批粿條未採檢到

王必勝表示,食材採檢結果雖然都是陰性,但仍高度懷疑粿條有問題。當初並未採檢到中毒患者使用到的同批粿條,粿條仍相當可疑。不過,目前食物中毒的患者唯一的共同性都是曾在寶林茶室用過餐,時間落在三月十七日到廿五日之間,可以確定寶林茶室米酵菌酸中毒事件並沒有外擴跡象,民眾無需對粿條製品過於恐慌。

其餘食材的採檢結果會陸續出爐,衛生單位也同步採檢寶林茶室現場環境,王必勝表示,由於環境採檢需要培養是否有產生米酵菌酸的「唐菖蒲伯克氏菌」,培養細菌的時間得花兩周,沒辦法加速提供報告。

致命菌哪來?還需做環境調查

中研院前研究員何美鄉提醒,要避免唐菖蒲伯克氏菌進入台灣的生態鏈,應盡快找出來源,避免落地生根。王必勝表示,唐菖蒲伯克氏菌恐原本就存於國內的自然界,不一定是外來入侵,還需要做環境調查,由於影響層面廣大,將召開跨部會進一步會議討論。

馬偕醫院急診毒物科主任蘇昱彰表示,應快速著手找出唐菖蒲伯克氏菌,時間愈快愈好。特別是河粉或是粿條的食材保存環境中,是否有其細菌,將是關鍵重點。

圖表看時事 寶林茶室 患者 米酵菌酸 食安 食物中毒

延伸閱讀

寶林中毒案通報+1 疾管署:北市21歲女性入住一般病房

寶林案最大的嫌疑是粿條 沈富雄批:王必勝誤導視聽

再增2個案!寶林中毒案通報人數更新 21歲女「肝指數1000」暫未列入統計

寶林茶室中毒案再+1 北市21歲女肝指數破千 住院治療中

相關新聞

生在學霸世家 媽媽還是史丹佛教授 卻不愛讀書只想當明星》演員蜜兒:謝謝媽媽挺我追夢

在史丹佛任教多年,郭岱君直言,她看過太多「不快樂的學霸」了,即便女兒不擅長讀書,她也試著放下期待,並在學習放手的過程中發現:讓孩子長成自己的模樣,才是真正愛孩子。

北一女市長獎、柏克萊跳級畢業,學霸工程師Kelly:掌握4訣竅,考高分沒有想像中的那麼難

北一女數資班、柏克萊資工系、灣區軟體工程師、新銳網紅YouTuber…「確實常被人家說,我是人生勝利組,不過,我從小就超級認真的,很自律,會給自己目標,然後一直前進。」Kelly Tsai說。

大學重考、端盤洗碗 他從「魯蛇」變大學教授:若孩子找不到學習動機和目標 就讓他去做這些事

中原大學教育所副教授簡志峰念國、高中時,在班上的成績倒數、大學重考、研究所考了10間,全部名落孫山。大學畢業後去美國做餐飲,直到26歲才找到學習的動機,下定決心重拾書本。

閱讀數學/曆法背後的數學原理

「單位」是數學課裡很重要的單元,像是公尺、公斤、公升。有了他們才能測量長度、重量、容量...

閱讀數學/孔子最常點名誰?

《論語》應該是所有台灣人在求學期間,多少都讀過、背過、默寫過好多篇的經典古文...

閱讀數學/台灣人多愛去日本旅遊? 消費力驚人的台灣旅客

三四月,正是櫻花綻放的季節!去年此時,東亞各國剛走出疫情的陰霾,大家都在討論「報復性出國」,但在過去兩年動盪的經濟情勢當中...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