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國小重建案 盧秀燕稱「中央只補助300萬元」教育部喊冤
台中市大甲國小今(11/25)舉行校慶暨行政大樓啟用典禮,台中市長盧秀燕致詞時表示,改建經費需1.7億餘元但只和中央要到300萬。對此,教育部回應,大甲國小東棟行政大樓拆除重建補助經費依照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所提報,審核後核定109至111年度補助約1.7億元,並分年給予。
台中市長盧秀燕今上台致詞表示,大甲國小126歲,東棟行政大樓已經十多年,改建經費龐大需1.7億餘元,「好大好大的錢,但我們中央錢要的不順利,只要到了300萬元,1.7億元左右是市府編列預算,整棟大樓幾乎都是台中市政府的預算」。
半小時後,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趕赴大甲國小。蔡其昌表示,當時參與行政大樓拆除動土,這棟設計費中央補助300多萬元、興建費用補助4400萬元,很清楚是由中央和地方一起合作,「盧市長每次講到建設都造謠惹事,我們覺得很遺憾。」
對此,教育部傍晚表示,大甲國小東棟行政大樓拆除重建補助107年度以國教署設施設備費核定規劃設計費376萬元;之後再依照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提報需求,經審查後,核定109至111年度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經費1億7054萬6000元。
教育部也指出,經費分年給予,109年給予3000萬元,110年則給予1億300萬元,以及111年再給予3754萬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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