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分班?青民協爆料潮州高中辦「自強班」 籲教部修法禁止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今天指出,接獲多名國立潮州高中學生投訴,學校從高一入學就依照會考成績進行能力編班,每個年級14個班級中,會有6個「自強班」,部分自強班不只每天要上第九節課,一路到晚上6點,甚至許多自強班學生被要求周六到校加課,若成績不夠好,自強班老師掌握著可以讓學生降回普通班的權利,多處明顯違反教育部法規。
現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明確規定「國中小各年級應實施常態編班(於同一年級內,以隨機原則將學生安排於班級就讀)」,是否常態編班,也被列入教學正常化的重點督察項目。
但在高中端,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編班及轉班作業原則」第六、第七點規定,僅「特色招生管道入學」、「通過資優鑑定」、「經主管機關核定班別」這三種情形,可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編班教學,其他班別得以抽籤或電腦亂數等隨機的方式進行編班。但第七點中的「得」,也讓法規保有例外空間,卻未說明什麼情況下可以例外,產生模糊空間。
青民協轉述,一名潮州高中三年級普通班的學生分享,比起自強班的學生,普通班會有一種自卑感,學校都把好的老師、資源都投注在自強班身上,普通班就有低人一等的感覺。校方把學校變得像是職業賽場,考得好可以升一軍、考不好會被降二軍,這真的有符合教學正常化的概念嗎?
青民協也說,近年教育部推動教學正常化,因此訂出國中禁止能力編班的法規,高中端卻未明確禁止,潮州高中也顯然並非個案,許多高中未經主管機關核定,就採取非常態編班方式,遊走於法律邊緣,教育部明知存在這樣的現象,卻未積極要求學校改善。
青民協表示,去年「與署長有約」中,就有學生提出呼籲修法改善因能力分班,造成學校教育資源不平等的狀況,當時教育部回覆,「除本原則第6點規定(經主管機關核定班別)外,學校不可透過會考成績或其他學科測驗作為分班依據。」,但教育部卻從未將相關條文訂入高中的編班原則當中,導致許多高中仍透過能力編班。
青民協呼籲,教育部應將相關條文比照國中小法規,訂入高中的編班原則當中,若學校有資優或特殊專長人才培育需求,仍可透過主管機關核定的方式,成立特殊班別,由主管機關來進行把關,是較適宜的作法。另外,教育部應確實盤點有多少學校仍有類似情形,針對學生的陳情,也應入校督導,了解學校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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