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挪用公仔錢買育兒品 呂秋遠:構成犯罪 教育部完全不了解年輕人
教育部9月推出「0到6歲國家一起養」短片,男主角拜託他的媽媽代收訂購的「公仔」包裹,結果錢被拿去買「更有用的」育兒用品,遭質疑歧視動漫文化,教育部昨將YouTube影片下架並道歉。對此,律師呂秋遠在臉書表示,將錢挪用即使是買東西給孫子,依法應該犯了親屬間侵占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屬告訴乃論,半年內可提告。
呂秋遠說,如果教育部的「少子化」新廣告,想要與法務部合作,應該可以朝向這個方向發展,只可惜,教育部的審稿官員沒有想到這些,才會讓這則廣告黯然下架。教育部對於年輕人的想法完全不了解,且沒有任何外包廣告案的審稿人員,「只要外包說什麼,他們照單全收。或者是他們根本就是這麼想的」。
呂秋遠指出,法律強調個體主義,也就是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雖然夫妻間還是會因為家庭生活費用而有些例外,但是只要不是自己的錢,沒有經過別人同意,就不要亂花別人的錢。
對於長輩出自疼愛孫子的心理,呂秋遠說,公仔跟嬰兒用品,都很重要。「媽媽如果真的覺得孫子的用品一定要買,請用自己的錢,也要看兒子願不願意接受」。兒子沒錢還是寧願把錢花在公仔,不願意買孩子的用品,這是選擇問題,不是育兒問題。
呂秋遠表示,每個人對於事情的優先順序,我們都得要尊重,大不了就是個人造業個人擔。自以為成年的兒子選擇錯誤,而幫忙做出自己想要的選擇,只會養出媽寶而已。他打趣,「看見沒有!少子化的真正根源之一,其實是跟公婆同住,教育部不要再搞錯重點了!」
網友說,「這廣告應該是要強調不婚不生快樂一生吧」、「不想跟公婆同住也沒錢另外買房,因為房價貴的離譜,還要鼓勵人生小孩?可見政府從頭到尾都在裝睡嘛」、「雖然不忍心告媽媽,是否可以請媽媽還公仔的錢,至於買給孫子的日用品錢,能否就當是奶奶疼孫子所花的錢呢?這樣解決問題是否會比較好?我還真不知道有這條親屬間侵占罪」、「想起之前老婆把老公的哥吉拉送親戚小孩的新聞。公仔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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