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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團:啟動日不明確 調查恐一延再延
教育部擬修「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將「師對生」與「生對生」調查處理機制脫鉤,同時預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修正草案,針對教師不當行為依情節輕、重,分由學校派員或校事會議組調查小組調查。
教團認為,調查小組由外聘人員擔任可避免「師師相護」,但調查啟動日不明確恐讓調查期程一延再延。
教育部版修正草案列了廿二項修正要點;調查期程從原先的卅日、必要時得延長卅日,修正為二個月,必要時得延長二次、每次一個月。此外,教師不妥適行為若涉及教師解聘、停聘及不續聘者,將由校事會議成立調查小組調查,調查成員須自人才庫中遴聘專家學者,且採全部外聘。
全教總法務中心執行長林金財認為,修正案影響最大層面是直接在校事會議程序中進行師對生霸凌調查,代表若教師涉及不當管教、體罰或霸凌,統一由校事會議事實認定,簡化教師不適任調查流程。
不過,未載明調查啟動日,僅提及報告須在調查小組召開第一次會議起二個月內繳交,保留模糊空間,會讓調查期程一延再延。他建議,當校事會議決議組織調查小組時,即開始算二個月。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新莊國小校長張信務表示,若偏遠學校外聘委員不易,主管機關應予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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