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首辦校務評鑑有賞無罰 教育界憂行政大逃亡
彰化縣從本(112)學年首次辦理縣立學校校務評鑑,評鑑績效有賞無罰,仍引起許多行政人員和教師憂心加重行政工作負擔,已有校長更難聘到行政人員,且學生的學習品質列入評鑑恐怕回到重視升學表現,對學生和老師都不見得有益。
台中縣20多年前曾辦理校務評鑑,教師教學檔案放在當作評鑑會場的學校活動中心,每校洋洋灑灑數以百冊,教育界人士迄今難忘。彰化縣政府教育處今天表示,現在的校務評鑑已經不是以前準備一大堆紙本資料,堆滿整間教室,彰化採線上審查模式,學校只要將資料上傳(除了有需保密的學生資料外)或超連結到評鑑平台。
根據彰化縣校務評鑑辦法,112年第二學期到114年第二學期,校內205所縣立國小到高中分五組接受評鑑,評鑑內容強調客觀務實,評鑑目的著重激勵引導,評鑑結果正向回饋,績優者敘獎,表現不佳者提報改進方案列入考察和輔導,不處罰。
評鑑內容分為三大項、八大指標,項目涵蓋行政管理與校務發展、教師專業發展與課程教學、學生學習與表現,行政管理與校務發展屬於校長的權責,是教育界較熟悉的評鑑內容,教師評鑑包括班級和親師的經營、會考學力檢測檢討會議記錄、教師輔導學生資料等,學生方面的評鑑有多元適性發展、閱讀與美感教育、品德與服務學習。
彰化縣教育界人士指出,校務評鑑原本希望訂得更詳細清楚以便用在校長遴選,未料教育處把教師和學生都納入,教師評鑑一部分與會考學力檢測檢討有關,可能造成教師較在意學生會考成績,對師生都有壓力,再者學生的多元適性發展、品德與服務學習都由學校想方設法加到滿分,列為評鑑內容恐怕意義不大,除了校長以外的評鑑都加重教職員行政負擔,行政減量變成行政增量。
教育處指出,校務評鑑不會加重行政負擔,評鑑委員會在評鑑日期之前完成線上審查,評鑑當天重點在與校長、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家長、學生的訪談,及釐清資料審查後的問題,深入了解學校行政、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狀況等,根據綜合評鑑結果提出建議,作為未來學校精進的參考;校務工作的良莠是學校全體教職員工的責任,每個人都應善盡職責,為學生的學習付出,以身為學校的一分子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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