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明星私中違法收教師萬元保證金 桃市勞動局開罰6萬
本報今年四月報導,桃園市六和高中、復旦高中招聘新進教師入校,要求錄取教師繳交3萬元至6萬元保證金,疑似違反就業服務法。據本報追蹤,桃園市勞動局今年七月初開罰二校各6萬元罰緩,復旦高中已繳清罰鍰,並允諾未來依法行事;六和高中則喊冤是校內人員「誤傳」錯誤的教甄簡章草稿,有意提出訴願。
教師為求穩定工作飯碗,往往以公校優先,私校則是退而求其次的選擇,但「騎驢找馬」的心態,卻讓不少私校感到困擾,想方設法要「綁住」老師,更不惜違法收取「應聘保證金」。六和高中今年教師甄選簡章載明錄取者應繳交3萬元應聘保證金;復旦高中則傳出有錄取教師被通知須先繳6萬元保證金才發聘書,但後來又考上其他學校,導致保證金被沒收。
其中一所私校校長當時受訪時坦言,過去曾發生老師接聘後,因考到其他學校而反悔,導致學校開學還要重聘老師,影響學生受教權,收保證金已行之有年,老師只要不落跑,就會馬上退還,並強調收保證金只是「以防萬一」。但她說,若引發爭議,未來會思考其他方式。
不過,學校向教師收取「應聘保證金」恐涉違法。依據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三款,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時,不得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員說,若雇主擔心錄取求職者未到職才收取應聘保證金,就明確違反就服法,依法最高可開罰30萬元。
桃園市勞動局證實,私校收保證金已違反就服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三款,依法可罰6萬元到30萬元,因二校都是初犯,因此僅罰6萬元。目前復旦高中已繳清罰款,六和高中則有意提出訴願。而在接獲檢舉後,已知會教育局,教育局也轉知各校須遵守相關規範,未來也會加強宣導。
復旦高中表示,校方過去的確不了解相關規範,收取保證金是因許多老師報到後,才臨時在開學前反悔,嚴重影響學校課務安排,也影響學生受教權。校方強調,勞動局告知後,校方已將保證金全數退還給教師,學校也已繳清罰鍰,不會再提訴願,絕對按照法規行事。
六和高中校長陳淑惠則喊冤,近年從未收取保證金,是學校人員誤將過去的簡章「草稿」上傳到學校網站,校方幾小時內發現後就立即撤除,未料仍被離職老師檢舉。她也說,今年學校招考約十名教師,新進教師報到時,校方在說明會中都有請老師寫切結書,證明根本沒有收保證金。對於勞動局的裁罰,校方也會提出訴願。
全國私校工會副理事長尤榮輝呼籲,各私校應以良善工作環境及優惠待遇留才,以違法措施或在聘約設下高額違約金,不僅無法留才,更是在昭告社會學校是不良私校。二校因違反就業服務法被裁罰六萬元,值得各私校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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