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公衛學院師遭控性騷 院長鄭守夏親自回應
台大公衛學院黃姓副教授遭控性騷,受害學生指控,台大教評會將性平會建議的3年停聘時間縮短為1年,質疑是從輕發落;也有公衛學院學生說,院內師長、同學都避談性騷事件。台大公衛學院院長鄭守夏表示,院方在知悉後24小時內就依法通報性平會,性平會再依規定送教評會懲處;院方並非不願讓學生知道實情,係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必須保密。
鄭守夏說,性平法規定知悉相關事件後,要馬上通報性平會,院方也有依規定通報,其後所有調查均由性平會委員進行,且依規定保護雙方當事人隱私,以免造成二度傷害。調查過程中,性平會組成小組,約談行為人及被害人雙方,以及其他知悉情況的同學,調查後提出懲處建議送至教評會。
他表示,性平會、教評會都是校級單位,院方尊重並配合調查過程,但詳細調查對象也依規定保密,院方並不知道誰曾接受調查;教評會做成決議後,依法還需送至教育部,經同意後才執行懲處;視案件嚴重程度,懲處輕則口頭告誡,重則停聘、解聘,但都要教評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至於為何懲處決議從性平會建議的停聘3年改為1年?鄭守夏說,自己也是教評會委員,此案經過多次、長時間討論,過程中不同委員對案件是否「情節重大」有不同解讀,有人認為應該重罰,也有人懷疑是否要罰到3年,最後是經委員表決做出停聘1年的決議。
鄭守夏指出,台大已依法停聘黃姓副教授1年,因教評會的懲處決議並非解聘,依法在處罰結束後復聘,但黃姓副教授因涉及其他案件又遭停職1年10個月,須待期滿後才會復職。有院內老師質疑黃姓副教授是否還適任,但以院方立場,面對類似案件只能依法行政、執行教評會決議,「不是我們想要開除就可開除。」
有學生質疑,事發後院內「靜悄悄」,無人討論性騷事件,院方也未讓學生知情。對此,鄭守夏表示,學生有所誤會,院方、參與調查者,依性平法對案情必須保密,不得討論、散布案情細節,這是為了保護雙方當事人、避免二度傷害,只有當事人本身有權利說出實情,這次就是由被害人本人說出案情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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