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禁止師生戀?教長曝以「這條件」作分界:將訂指引供參考
行政院通過「性平三法」修正草案,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禁止師生戀。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受訪表示,主要以成年、未成年做為分界,對於未成年者,不管有任何理由,違反性或性關係等行為一律禁止,成年部分若有擔任教學、指導、訓練、工作機會分配等也禁止,教育部將邀集學者專家彙整行為樣態,並訂定參考指引,提供給學校參考。
行政院通過「性平三法」修正草案,明定禁止校長或教職員不得與學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師生戀),情節嚴重可由性平會處以終身解聘,但應否限定未成年學生,引發討論。
潘文忠今天出席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他受訪表示,有關這次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特別把軍警、少年矯正學校納入適用對象,長期以學校型態營運卻未納入,這次也擴大納入,對於就讀軍警學校、少年矯正學校的學生,是非常重要的保護。
潘文忠也說,這次整體推動也以「權勢」作為課責、調查依據,若發生在校長、教職員工對學生部分,後續啟動調查,會以全部外聘且受過專業訓練的調查員,作為調查小組,甚至會有罰款。
潘文忠也提到,除了過去性霸凌、性騷、性侵案等,儘管過去準則已經有在處理違反教育專業倫理的樣態,這次也提升到法的層次,並以成年、未成年做為分界。他說明,對於未成年者,不管有任何理由,違反性或性關係等行為一律禁止,成年部分若有擔任教學、指導、訓練、工作機會分配等也禁止,教育部將邀集學者專家彙整行為樣態,並訂定參考指引,提供給學校參考。
為何納入權勢關係?潘文忠強調,主因是對學生評分、考試入學機會有所不公,因此列為要禁止的行為樣態,這方面會訂出行為規範參考指引,但對於實際發生情況,會就事實個案來調查,
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表示,即便法沒有明文,校園性平仍可以處理師生戀議題,但當法令有明文規定,有助於讓從事教職的老師,在面對性別議題上會更謹慎。但也提醒,校園有許多鐘點教練、代課教師,不管是否接受過師培訓練,進來校園前仍應要有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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