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寒暑假出勤有「雙軌制」 工會憂一國多制
為讓全國代理教師完整聘期,國教署經與各縣市、教師團體、校長團體與家長團體研商後取得共識,教育部今天正式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並於今年112學年度全國施行。針對修法內容,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予以肯定,不僅落實代理教師全年聘期,也汰除「代理原因消滅無條件解職」,也明定寒暑假出勤規定,但也憂心寒暑假恐出現出勤一國多制。
代理教師工會表示,教育部這次修法有許多進步點,包含落實保障代理教師全年聘期,全國一致;汰除「代理原因消滅無條件解職」,未來不再有正式教師銷假即失業,學生需要臨時更換老師;代理教師因職務遇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其服務學校應輔助其延聘律師為其辯護及提供法律上之協助。
另外,聘期六個月以上代理教師,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代理教師寒暑假準用教師請假規則第12條,不用全時到校;若地方政府未依照前項規定,僅能要求代理教師寒暑假執行「辦理學生照顧、學習輔導及學習活動之相關事項為限。」;代理教師得拒絕參與各該主管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
代理教師工會表示,本次修法保障代理教師全年聘期,糾正了教育現場長達20多年的錯誤,解決薪資一國多制的問題,有助於留住優秀的教育人力提升全國教育品質。另外,教育部也廢除「代理原因消滅無條件解職」之條文,未來將有效遏止少部分正式教師為了領寒暑假薪資濫用權益的亂象,也保障學生在學期間不用臨時更換授課教師的穩定受教權。
不過,目前寒暑假出勤規定將出現「雙軌制」。代理教師工會指出,準用教師請假規則或以「學生輔導需求為限」的比照行政院公告上班,交付地方政府選擇,預估未來將在地方政府寒暑假出勤一國多制,而出現第二波磁性效應,不友善代理教師之縣市或學校將出現缺師潮,損及該縣市教育力。
代理教師工會重申,少子化的現況,代理教師已成為教育現場不可或缺的重要人力,期許中央及地方共同建立「友善代理教師、提升教育品質」的職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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