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護老師住院5周被要求自費3周 健保署:有待商榷進行了解
高雄市鳳翔國中梁姓教師導護執勤遭車撞已滿一年,日前確定終生失能、不能從事任何工作。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舉行記者會,高呼:「老師遠離路口,回歸教室。」並呼籲修正「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將導護工作列為特殊職務,至少可由學校幫忙投保意外險。但令梁師家屬氣憤的是,今年10月起醫院迫於健保署壓力,於病患住院5周內,要求家屬需自費3周。健保署表示,醫院以病患病情穩定為由,收取自費醫療費用的合適性有待商榷,為保障病患就醫權益將會積極了解。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說,梁姓教師去年執勤導護時遭撞,日前已確定終身失能,而「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定位奇特,其中第九條規定「辦法施行後,各機關學校不得再為人員投保額外保險。」造成學校無法為導護老師投保意外險;更奇特的是,教育部幫教師投保了「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卻無法在該案中理賠。
但令梁師家屬氣憤的是,今年10月起醫院迫於健保署壓力,於病患住院5周內要求家屬需自費3周,但同樣因公受傷於802住院的秦姓特戰士兵,卻是住院4年均不用自費,梁師同樣因公受傷卻要自費,讓家屬感嘆教師待遇真不如軍人。
有關家屬5周內需自費3周一事,健保署高屏業務組長林淑華說,對於醫院以病患病情穩定為由,收取自費醫療費用,健保署尊重醫療專業判斷,但患者住院期間收取自費的合適性有待商榷,健保署為保障病患就醫權益,將於下周調閱患者相關住院病歷等資料積極了解,若醫院違反本健保住院相關規定,將以健保相關法規論處。
經健保署高屏業務組洽醫院表示,梁女士自去年12月1日受傷,皆以健保身分於國軍高雄總醫院住院治療,截至今年10月病情已趨穩定,經主治醫師多次評估,應可出院療養或轉安置機構長期照護,並通知保險對象及家屬,家屬表示,願意以自費方式持續住院,並簽署自費同意書,時間為今年10月15日至11月3日。但目前梁女士於11月4日因病情改變,迄今皆以健保身分住院持續治療。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