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退撫新制上路、私校退撫未跟進 全教總籲同步改15%
公教112年退撫新制今年12月16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新制從確定給付制改為確定提撥制,提撥費率為本俸二倍的15%。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修訂「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將提撥費率同步調整為本俸二倍的15%,避免不公對待私校教師。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退撫新制仿效私校退撫條例,除了採用確定提撥,設立個人退休金專戶外,也同樣設計自主投資平台等配套措施。雖不至於出現基金破產問題,但此一制度相較於確定給付制,則有保障不足與長壽風險的問題,因此在制定提撥費率時,越高的提撥費率越能減少保障不足與長壽風險的疑慮。112年公教新制設定提撥費率15%,即是以相近現職公教所領退休金為前提而設計。
侯俊良表示,採確定提撥制的私校退撫,同樣會面臨保障不足和長壽風險問題,然而退撫提撥的費率卻僅有12%,相較於112年公教新制足足差了3%;這3%差距等於是公校教師的退休金額再打8折,足以讓私校教師面臨更大保障不足和長壽風險,等同是對私校教師的不公平對待。
全教總副秘書長張旭政說,公校教師和私校教師的差別僅在於雇主,也就是公校是政府機關,私校是財團法人,其餘無論是教師資格、教師待遇、工作權利和義務幾乎都一樣。近年又因少子化,導致私校人力減少,私校教師工作量不斷增加,遠超過公校教師,但待遇卻面臨減薪的狀況。
張旭政表示,私校因為大環境變化而導致的苦果,已讓私校教師面臨工作增加,待遇反而減少的狀況,倘若政府在制度上讓私校教師矮一截,則不只是認為私校教師為二等教師,還是落井下石,讓為教育付出心力和貢獻的私校教師情何以堪。
全教總認為,政府在法制上應該一體化對待公私校教師,不應該讓私校教師在法制上成為二等公民,既然公立學校教師的退撫制度已改為相同的確定提撥制,提撥費用就應該採取一致費率,不應讓私校教師既要面臨工作環境惡化,還要面對退休保障不足風險。
全教總呼籲,立法院盡速修訂私校退撫條例,讓私校教師和公校教師的退撫提撥能同樣改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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