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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未見5都處理私中退場 教部二度發函促明年5月前完成
教育部至今已召開九次私校退場審議會,處理教育部主管私立學校。但依私校退場條例,直轄市政府所屬私校,必須由地方政府自行開會審議。教育部表示,經經國教署聯繫了解,5都直轄市政府目前持續依據「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規定,規畫辦理主管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退場審議相關前置作業,呼籲五都在明年5月前國中學生選填志願前審議完畢。
教育部近來頻繁召開退場審議會,目前已將大同技術學院、高苑科大、中州科大、台灣首府大學、明道大學、環球科大、和春技術學院及高美醫專等8私立大專校院校,列為專輔學校或勒令解散、停辦。
另外,教育部主管的私立高中職,則有高雄新光高中、苗栗賢德工商、嘉義宏仁女中、苗栗育民工家、台東育仁高中等5校被列為專輔學校,日前也勒令花蓮國光商工、台南華濟永安高中、雲林益新工商、屏東志成商工及嘉義大同高商等5校法人解散。
據了解,教育部預計明年1月17日再次召開私校退場審議會,公布新一波專輔私立高中職名單。但直轄市五都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的私立高中職,是由直轄市政府管轄,依據私校退場條例,這些學校必須由直轄市政府自行召開退場審議會審議,至今卻未見相關動作。
教育部表示,國教署已分別於今年10月12日、11月18日兩度行文提醒各都儘速依法辦理,並於今年12月6日召開經驗交流會議,詳加說明退場條例、相關授權法令的適用情形,並分享教育部依退場條例規定辦理之相關實務運作經驗,期望協助5都直轄市政府儘速依法建立主管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的退場機制,保障學生受教權益。
教育部國教署長彭富源日前受訪表示,不管是教育部或5都主管的私立高中職,都會在明年5月前都能處理好,供國三學生在升學選填志願前能詳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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