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不續聘案遭申訴公立大學可提救濟 管中閔:台大的大日子
最高行政法院過去曾於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公立大學就不續聘教師措施遭撤銷、不得提起訴訟」,憲法法庭29日判決,決議牴觸憲法保障學術自由和訴訟權,判決不再援用,代表公立大學解聘教師若遭撤銷有機會打官司翻案。台大校長管中閔今(30)日表示,該案攸關大學如何處理教師續聘和評鑑,也讓大學自治再向前邁進了一點。
台大園藝暨景觀學系一名李姓教授2006年8月起以助理教授身分在台大任教,但至2014年前仍未升等,教評會決議不續聘,李提申訴獲勝,但台大不服,提起再申訴,遭中央教師申評會駁回;台大提行政訴訟也敗訴確定。
台大隨即提出抗告,2017年6月,最高行政法院第二次庭長會議認為,對再申訴決定不服而依法請求救濟(提起行政訴訟)者,僅為教師,不包括台大,駁回抗告確定,台大則認為該決議是侵害大學自主。
此外,憲法法庭昨日也針對台大法律學院前陳副教授未通過教師評鑑、覆評的釋憲案作出判決,認定台大法學院教師評鑑辦法施行細則,未違反法律明確性、正當法律程序和比例原則,判決合憲。
針對上述兩案,台大校長管中閔今天表示,昨日對台大是重要日子,兩件釋憲案台大均勝訴,且這兩案關係到未來的大學如何處理教師續聘與評鑑,也使大學自治再向前邁進了一點。
但管中閔也補充說明,「真正的大學自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台大一向堅持學術標準,不曾退讓,這次的判決結果證明了台大的堅持是正確的決定。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