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課綱 加入媒體識讀、資訊倫理
12年國教課綱科技領域領綱因研修小組將國小納入,總綱卻未納入國小,是第一件遭遇再審議決議的課綱草案。昨天課審會審議大會,針對研修小組修正後的版本再行審議,接連通過一二輪審議,決議修正通過,最後版本除刪除國小內容,並在學習內容加入媒體識讀及資訊倫理。
教育部表示,科技領域課綱將盡速於一個月內依行政程序發布。
教育部課審大會續審科技領域課綱,由教育部長葉俊榮主持會議。科技領域是從自然學科獨立成新設領域,涵蓋生活科技與資訊科技兩門課。
研修小組提出的領綱,向下延伸到國小,總綱對科技領域有規定國中每周上2節課,高中為4學分,國小未納入,因而沒有授課時數。委員認為,既然總綱裡沒安排國小課程,領綱就應和總綱一致,退回給研修小組修改。
國教署副署長戴淑芬表示,原來研修小組送審版本,把國小科技領域內容列在領綱,但在總綱中,國小科技領域沒有明列,課審大會希望研修小組刪除國小的內容,相關國小的學習重點也跟著分配在國中學習階段。
課審委員、全教總秘書長李雅菁表示,科技領綱國小並無實施,課審委員要求修改名稱,原為國民中小學暨普通高級中學科技領域,修改成國民中學暨普通高級中學科技領域,原領綱草案中國小階段核心素養刪除,若有涉及國高中教育階段的內容的銜接部分,一併調整。
課審委員針對媒體識讀及資訊倫理部分,在相關的學習內容對應加入。包括網路錯誤訊息的判斷及傳遞的不當,都應在課程內加強。
李雅菁指出,隨著網路的發達,資訊的取得多元而龐大,時有耳聞假訊息到處留傳,學生具有媒體識讀的能力更顯無比重要。在運用科技的方便外,更應有系統的,讓學生學習判斷訊息來源,或是訊息本身是否真實,更應注意在未確認訊息真假時,不宜透過社群網站恣意傳播等的資訊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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