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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man認呼麻鄭重道歉 律師勸做1行為:比抄佛經有用
YouTube百萬訂閱網紅Joeman、蕾菈夫妻日前因吸食大麻被逮,引發熱議。對此,常在臉書科普法律的網紅「雷丘律師就決定是你了」表示,若Joeman想要減輕其刑或免刑,「在毒品案件中,供出上游可是比抄佛經有用多了」。
網紅「雷丘律師就決定是你了」在臉書寫下《3秒鐘法普》表示,基於毒品可能對個人和社會的危害甚鉅,所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裡,對於各種行為態樣,例如製造販賣、意圖販賣而持有、強迫他人施用、引誘他人施用、轉讓、自己施用、持有,處罰規定都不一樣。例如,自行施用只處罰第一級和第二級毒品,第三級和第四級毒品的施用刑法不罰。
他進一步說明,大麻屬於第二級毒品,因此持有大麻,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施用大麻,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看出自用毒品(持有或是施用)的處罰規定並不重。因此這類案件,比較要注意的是是否真的是「自用」。如果被認為是「意圖販賣而持有」或是有引誘他人施用、轉讓之虞,那刑度可就變重了。
他指出,雖然自己不算是Joeman的粉絲,但覺得Joeman有一些3C企劃做得滿認真,身為科技宅的他要敗家時,也會參考Joeman的影片,「不過一碼歸一碼,法律責任該負的還是要負」。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規定,供出毒品來源(上游)使檢警偵破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可減輕或免除其刑。他也奉勸Joeman依此規定不只可以減輕,甚至有機會免除其刑,「在毒品案件中,供出上游可是比抄佛經有用多了」。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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