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公布「管制藥品」稽查結果 今年已有131次違規
私幼教師疑似對幼兒餵食管制藥品「巴比妥」案件,檢調持續偵辦中,食藥署今針對管制藥品進行盤點說明。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表示,地方衛生局今年初到6月10日實地稽查5499次,共有131次違規,主要都是處方箋、病歷末蓋章、簿冊末落實每天結存與記載等,並未發現流向異常的違規;後續將盤點醫事單位的申報量與實際情形是否吻合。
陳惠芳表示,管制藥品限供醫藥、科學上需要,且醫藥使用須經醫師診療後依處方箋使用,否則即屬毒品。依照規定,醫事單位若有進貨管制藥品,都必須通報到「管制藥品申報系統」。
陳惠芳說明,管制藥品通報須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之收支、銷燬、減損及結存情形,並定期申報。西藥或動物用藥品製造、販賣業者,每月20日前,針對前一個月簿冊登載情形申報;醫療機構、藥局、獸醫診療機構、畜牧獸醫機構、醫藥教育研究試驗機構,應依規定於每年1月向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食藥署辦理前一年管制藥品之申報。
食藥署公布111年管制藥品稽查統計,共實地稽核機構、業者計8010家次,查獲226家次違規(違規比率2.82%),並由地方衛生局行政裁處。陳惠芳表示,業者違規態樣,大多為處方箋、病歷末蓋章、簿冊末落實每天結存與記載,可能調劑或進貨時漏登記,以及登記購買來源錯誤等,其中以未依規定期申報收支結存情形等行政疏失佔多數,「並未有流向異常情形」。
巴比妥事件後,衛生局也持續稽查作業。陳惠芳表示,今年1月1日至6月10日統計,已稽查了5499家次,有11次違規,違規情事與111年樣態雷同;且私幼餵食巴比妥後,地方衛生局一定也會針對巴比妥特別進行盤點,目前都未發現異常流向。
陳惠芳說,目前管制藥品流入醫院、診所後的數量,地方衛生局將進行盤點是否符合當初進貨的申報量,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體系,若有需要將提供資料予檢調單位。
陳惠芳指出,查獲簿冊登載不正確者,涉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8條第1項,可依同條例第39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查獲未依規定定期申報者,涉違反同條例第28條第2項,可依同條例第40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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