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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im.B案主嫌不力 法務部:他2度改名、用1假名行騙江湖
檢警調偵辦im.B詐騙案未結,詐團主嫌「曾國緯」以通緝犯身分結識權貴,掀起政壇風暴,外界認為通緝犯執行不力,司法難卸其責。法務部今天說,「曾國緯」曾二度改名,改名曾耀鋒7年後4度遭到通緝,以假名「曾國緯」在外行騙。
法務部已邀請檢警調、戶政機關針對緝捕通緝犯研商對策,初步達成判決逾有期徒刑6月以上確定的受刑人,於通緝時同步公布照片。
依法務部調查,「曾國緯」原名「曾瑞琪」,2005年1月4日更名「曾韋綸」,再於2009年7月23日更名「曾耀鋒」迄今;落網前,他以「曾國緯」名字在外活動;法務部官員說,曾對外以假名自居,用假名行騙江湖。
關於im.B案暴露通緝犯執行缺失的問題,法務部今天表示,近期因個案國人對於發布通緝作業流程及執法成效關切,今年2月15日即邀集檢警調整合「通緝犯資料查詢平台」,也於5月18日、5月30日針對通緝犯執行面達成共識。
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說,已在法務部全球資訊網「通緝犯資料查詢平台」整合調查局「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重要緊急查緝專案」、台高檢署「通緝要犯資料查詢系統」、內政部警政署「查捕逃犯網路公告查詢」,便於民眾查詢使用。
此外,為使民眾將資訊提供給執法機關,也在台高檢署「通緝要犯資訊查詢系統」關於執行中通緝、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超過6月確定的受刑人,於發布執行通緝時一併公布照片,預計下月中旬可全面上線。
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說,依姓名條例規定,經通緝者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法務部刑案資料系統已提供戶政機關查詢,戶政機關受理改姓、改名、更改姓名時,應查詢刑案資料,申請人如經通緝則不得更名,並應即時通報司法警察機關協助查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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