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老天有眼發生大地震」引爭議 柯建銘道歉說原意

阿根廷傳奇教練過世!將足球升華為國家文化的球場哲學家

知名手搖飲小編「性暗示發文」遭撻伐 店長道歉:他自責大哭

陸配參政若當選任公職 陸委會:依法須放棄原國籍

中華兩岸婚姻家庭服務聯盟秘書長徐春鶯舉行記者會,展示她的台灣身分證與護照,強調自己從未加入共產黨與共青團。記者余承翰/攝影
中華兩岸婚姻家庭服務聯盟秘書長徐春鶯舉行記者會,展示她的台灣身分證與護照,強調自己從未加入共產黨與共青團。記者余承翰/攝影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傳聞可能納入陸籍配偶徐春鶯,引發外界議論。陸委會今天強調,據兩岸條例規定,設籍滿10年後即可登記參選,至於當選任職時,應依法放棄他國國籍。

陸委會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針對近期因徐春鶯事件,引發外界針對戶籍與國籍相關討論,以及陸配參選及擔任公職相關規定提出說明。

陸委會表示,中華民國國民是否兼具外國國籍屬客觀事實,與政治立場無涉。無論中華民國國民兼具的外國國籍是否與中華民國具有外交關係、中華民國對該國是否給予國家承認、或僅認定其為政治實體,只要中華民國國民事實上曾具備該國國籍,當事人即有依法放棄的義務,至於該國是否准其放棄及應如何申請,應視各該國法令的規定,非中華民國政府得予置喙,國籍法第20條第4項也無除外規定。

陸委會進一步說明,根據國籍法第20條第4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陸委會指出,本條規定適用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不論其本籍為中華民國,或原籍為外國、中國大陸,凡中華民國國民而有雙重國籍者,欲擔任公職時都應依法放棄他國國籍。

陸委會說,基於兩岸關係的特殊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規範涉及兩岸人民往來交流有關的權利義務事項為原則,不處理國籍等憲政層次或兩岸定位等議題。原籍中國大陸人士欲取得台灣人民身分,兩岸條例僅要求其註銷大陸戶口登記,是為了方便其融入台灣社會、獲得生活照料和社會福利,以及民間求職工作。

然而依中共法律規定,註銷在大陸的戶口登記,並非喪失國籍,戶籍與國籍是不同的法律概念。

陸委會指出,目前台灣規範國民參政的法令很多,原籍中國大陸者取得台灣國民身分後,有關其參政權的保障與限制,在兩岸條例第21條中規定,考量對於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認知的差異、希望其更融入與認識台灣社會及公共議題,故規定設籍滿10年後即可登記參選。

然而兩岸條例僅就兩岸人民交流往來擇其要者予以規範,故兩岸條例第1條後段明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因此參選活動以及當選後任職的資格條件等,因兩岸條例並未規定,自應與所有台灣民眾一樣,適用各選舉罷免法、國籍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其他相關法令。

2024立委選舉 2024選舉 中共 兩岸條例 徐春鶯 民眾黨 陸委會 陸配

延伸閱讀

醫師禁登醫療廣告違憲 林思銘、王婉諭提修醫療法保障

相關新聞

彰化四選區/鄭俊雄挑戰陳素月 員林成關鍵

彰化縣第四選區民進黨立委陳素月爭取四連霸,國民黨提名縣議員鄭俊雄對決。陳素月挾現任優勢,加上綠營深耕員林票倉,又有中央資...

韓江配確定!經兩輪投票 江啟臣獲54票當選立法院副院長

立法院正副院長今天投票,下午則進行副院長選舉投票,國民黨推出現任立委江啟臣參選,民進黨推派現任副院長蔡其昌角逐,民眾黨團...

年初才增至8110元…老農津貼 藍委喊到萬元

行政院今年初才將老農津貼加碼至每月八一一○元,朝野立委有感於物價上漲紛紛修法再度加碼,盤點新國會到目前為止已多達八個修法...

國情報告即問即答? 韓國瑜倚重的周萬來:美法國情咨文從未有

藍白兩黨提出國會改革版本,主張總統定期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且採口頭即時詢答方式。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明日將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周...

數位部要打詐 立委:電子簽章法一年就應上路

數位部長唐鳳今(20)日赴立法院備詢「電子簽章法修正案」,立委對於電子簽章法有各式疑問,尤其是對電子簽章未來的呈現形式相...

國民黨立委齊提案 欲調高老農津貼至1萬元

國民黨立委游顥、黃建賓、張嘉郡認為現今老農津貼金額過低,今天舉行記者會指出,民進黨執政下「漲聲不斷」,社會弱勢不堪負荷,...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