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台灣欲購美製自殺無人機 美媒報導「鎖定2款」:已提購買請求

懶人包/LINE「貼圖拼貼樂」全員免費開放!6招教學混搭貼圖「用1送10」 這些類別都能用

疫情的孩子長大了:普立茲新聞獎紀錄的美國疫後失學問題

殘忍地對待人並以此為樂? 研究:施虐成童年迫害者的一種報復形式

施虐是一種以掠奪而產生滿足的邪惡形式,或者是一種以犧牲他人為代價來鞏固自己權力的方式。施虐者通常在童年時期都有遭受羞辱、感到羞愧的經驗,他們因而感受到自己無能為力、不堪一擊。此為示意圖,圖片來源:Ingimage
施虐是一種以掠奪而產生滿足的邪惡形式,或者是一種以犧牲他人為代價來鞏固自己權力的方式。施虐者通常在童年時期都有遭受羞辱、感到羞愧的經驗,他們因而感受到自己無能為力、不堪一擊。此為示意圖,圖片來源:Ingimage

施虐指的是蓄意殘忍地對待另一個人,並且以此為樂。

施虐是一種以掠奪而產生滿足的邪惡形式,或者是一種以犧牲他人為代價來鞏固自己權力的方式。施虐者通常在童年時期都有遭受羞辱、感到羞愧的經驗,他們因而感受到自己無能為力、不堪一擊。這造就了一種帶有防禦性的蔑視和敵對他人之人格結構;他們通常沒有同理的能力,但某些施虐者會利用他們擁有的同理能力來享受受害者遭受到的痛苦。

施虐者往往會貶低他的受害者,這很顯然是為了讓自己感受到優越與強大,以抵禦自己無助又脆弱的感受;他們也藉由貶低他人來試圖掌控痛苦,而非親身經歷痛苦。因此,某些種類的施虐是因為害怕受到他人的掠奪。找到一個無助的受害者能讓施虐者感到安全,如此一來,他便身處虐待者的位置,而非過去的受害者位置上。

與此同時,藉由看見受害者臉上的痛苦,施虐者能夠無意識地與自己內在的受虐兒童自我連結。對他人施虐也可能是對個體童年迫害者的一種報復形式。

除此之外,除了造成身體上的痛苦,施虐與殘忍還有各種形式;侵犯一個人的尊嚴和自尊也是殘忍或施虐的形式。不將一個人當人,而是將他當作工具或物體加以利用,同樣也是一種施虐形式。哈里認為,不平等的權力是造成殘忍行為的核心動力,例如,相較於少數群體的脆弱,主流群體的權力是奴隸制度的核心。

佛洛姆將施虐特質描述為:一個人需要「控制的感覺與窒息的生活」。他認為,施虐是一種想要完全控制生命體的狂熱,他將此稱為從無能轉變為全能。佛洛姆在對納粹黨衛軍隊長希姆萊(Himmler)的研究中指出,此人需要藉由控制他人,以試圖克服自己的無能、害羞及不安感;他嫉妒那些更有力量和自尊的人,因而希望羞辱與摧毀他們。

如前所述,米勒(1991)認為,殘忍地對他人施虐的原因是個體童年遭受虐待與壓抑創傷所致;邪惡之人是童年時期的無辜受害者。他們有一種想要報復童年時期遭受到的虐待與忽視的衝動,但又同時需要壓抑這些感覺。

對於虐待負有責任的成人,以及那些本應阻止虐待發生的人所缺乏的承認與同理,讓孩子無法發展出對他人的同理能力。只有讓他人感受到他所遭受到的痛苦,他才能將這種痛苦感受移轉到他人身上。透過這種方式,他無意識地與自己內在的受虐兒童自我維持連結,這個受虐的兒童自我會因為他認同了虐待者,而投射到他的受害者身上。

在米勒對希特勒病理現象的討論中,她強調德國長期以來虐待與殘酷的育兒傳統之重要性,這種傳統試圖「馴服」孩子任性的行為。依據米勒所說,十九世紀的德國父母為了確保孩子的服從,會用一種類似馴服野馬的方式「馴服」孩子。若孩子想要與這樣的父母維持任何正向的連結,就必須否認或壓抑這種遭受虐待的記憶,這導致了孩子對父母的防禦性理想化,以此讓孩子避免意識到對這種虐待的憤怒。

米勒因此支持一個觀點:在施虐和其他形式的邪惡行為根源中,未受承認的傷害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她認為,每個邪惡之人最初都是無辜的受害者。集中營裡的囚犯所受到的對待,是納粹分子及其他追隨者在兒童時期被對待方式的誇大版。對她來說,每一樁謀殺都是在報復童年遭受到的嚴重虐待。她相信恢復這些虐待記憶有一定的治療價值。

我應該在這裡特別指出我對米勒的假設有著強烈的異議。她假設殘忍的行為是犯罪者遭受童年虐待的證據、不記得這段虐待的經驗則證明這段經驗是受到壓抑的。這是很明顯一種循環論證,讓這個假設看似有理,無法受到駁斥。有時候人們犯下惡行是為了防止他們害怕的壞事降臨在自己身上,這一點也是事實。

為了打破這種重複循環的方法,個體要能意識到童年虐待與他目前行為之間的關係。米勒指出,我們需要一個清明的見證者(例如心理治療師)來見證個體的憤怒與失望,並承認他孩童時期所遭受到的、被偽裝成「這是為你好」的不公不義。

米勒堅持譴責施虐的父母,但是我認為也必須記住理解的必要性,因為在大多數的情況下,父母本身就是受虐者。這樣的父母最終是否能被原諒是個別問題。值得注意的是,與其將某些發展中的失敗認為是惡意的,倒不如將其視為悲劇。當然,上述的因果就算能夠減少人們對施虐者的指責,都不能夠免除他們對自己行為在道德和法律上所要承擔的責任。這個人需要負起責任,但不一定要受到譴責。

遭受過虐待的人傾向虐待自己的孩子。具有敵意、懲罰性的親職方式、嚴厲的紀律及身體懲罰與虐待,會導致孩子與大人之間暴力與攻擊的循環。成年暴力罪犯在童年時期受到虐待的比例很高。

充滿暴力的童年環境與父母的暴力傾向,則會讓孩子將這個世界視為充滿敵意、暴力是不可或缺的地方。父母對孩子的暴力為孩子示範了以攻擊來處理衝突的方式,而他所目睹父母間的彼此虐待也是如此示範。此外,施虐的父母會導致孩子在各種依戀上的失敗;忽視與焦慮-抗拒型依戀(anxious-resistant attachment)有關、虐待與迴避型依戀(avoidant attachment)有關;這些依戀情況也可能同時發生。另外,這些依戀障礙症也會讓個體傾向做出攻擊行為。

因此,受虐者成為施虐者是遵循著特定的模式。他們內化了可恨的父母、認同壞客體,透過與壞客體合而為一來逃避它的迫害性、恐怖及無助。如此,個體不再僅僅是遭受父母虐待或拒絕的受害者;他藉由成為殘忍的加害者來扭轉自己的童年經驗。他將自己的脆弱和傷害投射到受害者身上。

同時,他可能會嫉妒他人內在的良善,並想要摧毀它。許多這樣的人貶低或蔑視傳統對於良善的概念,藉此避免承認自身因為缺乏良善的內在客體所產生的痛苦。

書封(《理解邪惡》/心靈工坊)提供
書封(《理解邪惡》/心靈工坊)提供
童年時期所遭到憎恨會導致個體自我憎恨,並且為了保護自己,個體可能會對他人漠不關心。遭遇輕蔑的對待會導致一個人輕蔑自己,進而引起對他人或整個世界的輕蔑。有時,為了讓在童年時期遭到嚴重羞辱的自己感到好過一些,此人會因此產生優越與誇大的態度,且這種態度可能會讓個體用破壞性的方式對待他人,就好像其他人低人一等或毫無價值。

(本文出自《理解邪惡》,心靈工坊出版,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受虐兒 意識 父母

延伸閱讀

「夢見事故發生」四種情節全解析!第二種看似不祥其實是吉兆

他劫殺女教師5度判死還要再鑑定 家屬怒吼對加害人太寬厚

憲生說法/認知失調效應

汪漢澄/恐懼的大腦

相關新聞

什麼是認知彈性?如何引導自閉兒控制情緒並保持彈性?對話技巧一次看

身體彈性,讓人們可以彎腰而不折斷身體、能夠適應狹小的空間、早上穿衣服可以塞進衣服裡。而認知彈性,則讓人們可以產生更多的解決方案與答案,辨識出一個策略或反應是無效的,並採取新方案、思考複雜或有衝突的訊息(例如:哈姆雷特是一位英雄,不過他也犯了過錯),以及懂得協調或妥協。對許多自閉症類群者而言,認知不靈活、缺乏彈性(或稱固著)可能阻礙交友、影響在普通班(融合教育)的學習、甚而招致飯碗不保。增進孩子的認知彈性,也會讓家長、老師與治療師的生活變得輕鬆一些。

北市特教師生衝突…他憶高中時期差點持棍棒打人 卻因「1段話」被溫柔接住了

在教育現場遇到與衝突時有一些簡單的操作手法,只不過這些技巧如果不是在一個能夠很好整合自己內在的老師身上其實很難應用,因為外在的應對受到內在狀態的驅動,所以要能夠確保老師們能夠安全與和諧地跟學生相處,不是透過一招半式就有辦法達到,需要的是長時間的自我照顧、覺察以及實際演練,才有辦法將「一致性」這個裝備安裝在老師們的身上。

北市特教生失控毆打老師…諮商師列衝動行為「循環7階段」:情緒爆炸時「減害優先」

這幾天在網路上流傳某高中課堂上的影片,我看過了,實在令人捏把冷汗。如果你沒看過,那也別找來看。這樣的影片不該被流傳,不然叫當事人情何以堪。

當壞事發生就覺得自己很糟糕?你所經歷的一切 並不能與你的價值畫上等號

開始執業不久後,我發現除了大腦生病的病人以外,大多數人的情緒問題,其實大多來自過度自卑。

陳俊翰律師是誰?身障平權鬥士離世:好的社會是能追求理想 「不被障礙所限」

說起陳俊翰這個名字,背後代表什麼意義?他是不受罕病禁錮的生命鬥士,是專攻人權與身障權益的律師,同時,他也是一名為心中信念不遺餘力的倡議者。

「如果你愛我就該給我錢」…憤怒會讓你變窮 影響自己與金錢之間的五種能量

很多人將金錢能量和愛的能量畫上等號,對於這個理論我不甚贊同,因為這樣的理論容易導致人們把「金錢」和「愛」混淆在一起,而造成「如果你愛我,就應該給我錢」的假象。我引導過的女性學生當中,有些人在小時候曾被媽媽耳提面命的教導:如果以後交男朋友,男方出門不付錢或不買禮物,就表示不是真的愛你。學生們因為看不清金錢和愛的真相,在親密關係中常為了金錢而誤解對方或爭吵。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