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北市3大案纏身!柯文哲譏藍綠「圍魏救趙」

113會考社會衝刺/跨域多元題為趨勢 掌握長題不用慌

07:40花蓮縣近海規模4.0地震!最大震度3級 三縣市有感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感恩節的思考

海爾(Sarah Josepha Buell Hale; 1788─1879)。林一平/繪
海爾(Sarah Josepha Buell Hale; 1788─1879)。林一平/繪

最近感恩節,收到許多賀卡。台灣人慶祝感恩節,又逢總統選舉,大家應該和和氣氣,發揮吃火雞的精神。感恩節對美國人意義重大,當日必備火雞大餐,但根據考證,一六二一年吃的是鹿肉而非火雞。火雞是海爾(Sarah Josepha Buell Hale; 1788─1879)在她的小說《諾斯伍德》(Northwood))提及後,才變成感恩節大餐的主菜。海爾創作最有名的詩作是《瑪麗有隻小羊羔》(Mary Had a Little Lamb),所有美國人都曾讀過。

火雞是我小時候很熟悉的家禽,當時住在雲林縣貧瘠的麥寮鄉下,家中養了價格便宜的火雞,我天天在火雞群廝混,學火雞叫,維妙維肖。台灣的火雞肉比雞肉便宜,「嘉義雞肉飯」的食材就是火雞肉,價美物廉。台灣最早的火雞可能於一六二四年後由荷蘭人傳入,而今日的台灣火雞主要來自美國進口的火雞蛋所孵化。

美國火雞是北美野生的鳥禽,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 1706─1790)曾寫信給女兒,認為火雞比白頭鷹更值得尊敬,美國的國鳥應該是火雞,而不是白頭鷹,但是大夥都覺得火雞蠢蠢的不會飛,還是選擇白頭鷹比較明智。於是白頭鷹在一七八二年成為美國國鳥。其實北美野生火雞是會飛的,馴養後才飛不起來;即使是我麥寮老家的火雞,逼急了也會飛。

有趣的是,每年的感恩節,白宮會赦免一隻火雞,根據已有的照片檔案,這個傳統似乎源起於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十九日,甘迺迪總統(John Fitzgerald Kennedy; 1917─1963)赦免了第一隻火雞,不砍雞頭,說:「我們讓這隻火雞繼續走下去吧(Let's Keep him going)。」甘迺迪沒有機會赦免第二隻火雞,因為過不了幾天他就被暗殺了。

美國人好客,感恩節時會邀請單身朋友到家中共享大餐。我在美國念書時就曾躬逢其盛,被邀請吃飯。最苦惱的是吃火雞肉,主人好客,一定將最大塊的雞胸肉切給你,其實雞胸肉沒有雞腿好吃。不過感恩節大餐一定有用奶油烤過的玉蜀黍,這才是我的最愛。

旅居美國,娶妻生子後,自己也搞感恩節大餐,邀請友人共享。此時另有煩惱,因為火雞太大隻,一定吃不完,至少要一個星期才能將整隻火雞消耗完畢。這時太太就得使出十八般武藝,變花樣加工料理,天天以不同風味呈現火雞餐,讓我的體重直線上升。

在美國漂泊十年,深深感受到感恩節的團圓氣氛。記得某次感恩節夜晚,我抱著三歲的女兒,為她唸美國作家凱茲(Bobbi Katz; b. 1933)的童詩《感恩節的思考》:「我感謝擁有一個嗅覺的日子就是感恩節,你猜猜看,如果你不能嗅到,感恩節大餐會不會美味如常呢?我想不會。蘋果派烘烤的香氣,正在烤的火雞難道不是為了嗅覺嗎?只是為了味蕾?那是一種蔓越莓—肉桂—洋蔥的香氣!感恩節那天感謝擁有嗅覺。」我一邊唸著,女兒鼻子也嘶嘶有聲的吸著空氣,聞到了媽媽準備感恩節晚餐的美味。此時心中甚覺溫馨,感恩之情,油然而生。(作者為前科技部代理部長)

感恩節 美國

延伸閱讀

走出粉絲送命陰霾 泰勒絲演唱會再破紀錄!離開里約心情變大好

消費額近百億 黑五網購成長7.5%創紀錄

「黑五」過後…「旅遊星期二」悄悄接手「網購星期一」

美感恩節網購額創新高

相關新聞

「六無主委」提油救火 人民無望

新春期間,海巡署小艇在金門海域撞翻陸籍漁船卻沒錄影,海委會主委管碧玲第一時間未開誠布公。民進黨政府仇中,如果陸籍漁船違法...

大屋頂下/「三個面對」與「三個回到」 從八田與一回到蔣經國

兩岸正在等待五二○開啟新局之際,金門發生覆船,弄得氣氛很糟。但覆船只是偶發的局部事件,不免有針鋒相對的操作;兩岸新局則應...

金廈事件啟示:兩岸火藥庫須降溫

俄烏戰爭打了兩年,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公開承認烏軍陣亡人數達三萬多人,約為全國總人口數的千分之一。不論這個數字是否低估,死...

大屋頂下/拜登不支持台灣獨立 賴清德要顧好護位神山

賴清德在當選之夜的國際記者會中有兩段簡短談話論及國家認同與兩岸關係。

大屋頂下/民眾黨的三大戰略目標 柯文哲的可能與不可能

選前,有人問柯文哲:如果賴清德勝選,立法院三黨不過半,民眾黨成了關鍵少數,將靠向民進黨成為執政黨?或與國民黨並肩為反對黨...

結構羈絆非新總統違憲藉口

在新的中華民國總統即將被選出來之際,許多有關台海兩岸及周邊關係的可能變化已被多方分析。這些不只是對他相關執政團隊的挑戰,...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